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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阳警方
原标题: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公开曝光!涉“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为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电信诈骗犯罪链条,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现将第二批涉“两卡”惩戒人员名单进行曝光,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1
马*,男
身份证号码:530602****30
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商行、广东南粤银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7月,马某为获取报酬,使用其实名开户的3张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涉诈资金,致使2名受害人财产损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马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杨*,男
身份证号码:530602****15
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7月,杨某为获取报酬,使用其实名开户的2张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涉诈资金,致使2名受害人财产损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杨*,男
身份证号码:530602****1X
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电话卡运营商:中国移动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7月,杨某为获取报酬,将其母亲实名开户的电话卡用于拨打诈骗电话,为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通讯帮助,致使1名受害人财产损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刘**,男
身份证号码:532128****39
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7月,刘某某在明知是为他人转移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3张银行卡用于转移涉诈资金,待资金转入银行卡内后,其便将诈骗资金占为己有。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刘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
杨*,男
身份证号码:530425****33
户籍地: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
电话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7月,杨某为获取报酬,在明知是为不法分子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仍将其实名开户的电话卡用于拨打诈骗电话、帮助境外发送引流短信和出租通讯账号,为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帮助,致使2名受害人财产损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杨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拘留。
惩戒措施如下:
金融惩戒
对被惩戒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通信惩戒
依法纳入相关不良信用名单,在名单管理期内最多允许持有1张电话卡,5年内不能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请广大市民朋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贪图小利出售、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2868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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