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冒名顶替入学事件都是一次对教育公平的践踏,也是对受害者人生的偷换
近日,子洲县通报“县工商联副主席冒名顶替上学”一事,表示已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据举报人加先生称,被举报者系1995年用自己的名字和毕业信息顶替他上了中专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至今,他是最近才知道。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在这仅有一次的人生中,不幸被人“冒名顶替”,命运的轨迹在不知不觉中发生改变,人生被“偷换”,真不是一句“命运多舛”能够开解的。因为这不是命运的不公,而是人为造成的“悲剧”。
电视剧《幸福到万家》剧情中,就有一桩“偷换人生”的情节:女主何幸福的婆家妹妹王秀玉原本成功考上了大学,却不料被当地村书记的女儿顶替,等到这件事被发现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
艺术来源于生活,这些年被曝光的“冒名入学”事件就有多起。那些被偷换了人生的当事人,大部分是多年后在办理就职、入学等过程中身份被质疑才偶然发现。由此也可看出,一旦被“冒名顶替”,不仅当年的人生轨迹被迫发生了改变,还可能对被顶替者今后的生活产生预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是“遗祸甚深”。
此案中,如果举报人加先生所言经调查证明属实,那毫无疑问要给“偷换人生”的剧码再添新料。如果有出入,也须尽快澄清事实,还原真相。因此当务之急是当地要排除干扰,抓紧调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从法律角度讲,“冒名入学”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及到身份欺诈、学历造假等多个层面的问题。一旦查实,相关人员将面临法律责任。而从道德角度看,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基本的社会伦理标准,是对他人权利的严重侵犯。
只要还有一点道德良知,冒名顶替他人、窃取他人人生,多少也会心有不安。那种在阴影里生活,成天担心东窗事发的心理也一定不好受。但无论如何,冒名者都不值得同情,他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的未来,这种自私的行为应受到全社会的强烈谴责。
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诚信更是基本的职业操守。如果冒用他人身份,窃取他人考试成果,是不诚实的不老实的典型表现,既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必然不被组织纪律所允许。因为其性质更加恶劣,所要承担的后果也必将更严重。此外,对于那些帮助冒名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也应该追究其渎职责任。只有让每个人都意识到,参与此类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后果,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教育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公平是教育的根本。每一起冒名顶替入学事件都是一次对教育公平的践踏,也是对受害者人生的偷换。时间不能倒流,往事不能回头。对被冒名顶替者而言,他们被“偷换”的人生无法重来。如果一定要说可以补救偿还的话,那么,除了对冒名者进行严格追责之外,从制度上堵住冒名顶替的漏洞,从根本上保障公平正义,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徐其扬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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