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邹城公安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网络乱象,全力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秩序和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案例

7月21日, 网民王某未核实相关情况,在一五百人的微信群散布“邹城有一诈骗团伙,专骗50岁以上老人,会冒充派出所民警约见面,进行刷脸贷款”不实消息,误导了网民,干扰了正常网络秩序。

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

5月24日, 邹城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微信对其侮辱谩骂,请求处理。

经查:4月12日至5月7日,田某某与报警人微信聊天期间,多次向报警人发送辱骂信息,给报警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田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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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公安提醒您:

邹城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对于编造虚假视频内容、利用网络恶意炒作,发布不当言论,编造、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络乱象,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也请广大网民朋友们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网络造谣有成本,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并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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