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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近期,我镇将按照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执法工作要求,继续开展辖区内全领域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持续曝光一批辖区内消防安全处罚案例。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近期执法案件通报情况如下。
2024年6月,山霞镇社治办、综合执法队在对山霞村一超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超市一楼用于日常经营、二楼用于仓储办公,同时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二楼区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镇综合执法队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核实,该超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镇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消防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发,也在不断给我们敲响警钟。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三合一”现象(即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运用消防执法赋权事项,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望各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发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共同推动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步向好。
来源: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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