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印象滨州综合阳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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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 火力全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阳信县公安局紧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持续强化线索摸排,全力加大对各类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乘胜追击,以实际行动向违法犯罪分子公开亮剑。
多次盗窃电动车?抓!
7月21日,阳信县居民刘某发现停在自家院中的电动车不见了,院里院外找了个遍,周边邻居也都问了,谁也没看着,这可把刘某急坏了,满头大汗拨打了110:同志你好,我停在家里的红色爱玛电动车不见了。
接警后,阳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在信城派出所大力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家中抓获。
审讯时,王某说:自己最近手头有点紧,于是产生了偷电瓶车的歹念。经查,王某分别于6月6日、6月26日、6月30日在超市、农田、工地等地,专挑忘记拔钥匙的电车实施盗窃,涉案价值3000余元。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阳信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王某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倾“警”全力 守护当“夏”
阳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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