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轮电动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成为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行驶在道路上的电动车越来越多,看似轻便的电动车其实暗藏着许多安全风险,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不胜枚举。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措施,随意闯红灯、变更车道、逆向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案例警示
2021年5月11日19时24分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232省道6公里+300米尧都区金殿伍默村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电动三轮车乘坐人孔某某、王某某当场死亡,造成了本起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调查与深度分析。经初步调查,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且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临危措施不当等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来源:山西临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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