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眉山市文物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夯实眉山地下文物系统性保护工作,当地于7月31日正式出台了《眉山市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介绍,眉山是文物大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物资源。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考古工作,近年来全市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和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不断增多,处理好城市基本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成为了必须直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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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的坛罐山遗址

如何将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工作提前到土地储备入库阶段,全面提升地下文物系统性保护?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从锁定入库标准、优化考古环境、强化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锁定入库标准方面,要求明确土地在储备入库前,必须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工作,使储备土地真正实现“净地入库”。

优化考古环境方面,明确开展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的储备土地,必须做到地表无硬化水泥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地表附着物,无农业生产生活次生堆土(回填土)等。

强化部门职责方面,明确县(区)政府、市级园区管委会和市县文物、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财政等部门职责,从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文物遗存保护、土地入库、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到全过程全环节无缝对接。

“眉山在四川率先开展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把基本建设考古前置推进到土地储备考古前置,是一次重要的探索。”四川省文物局局长唐飞表示,“将考古工作提前到土地收储入库前,能有效破解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突出矛盾,切实加强地下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永远在路上。”眉山市文广旅局局长、市文物局局长王枫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督查力度,将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落到实处,做好地下文物保护,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奉献眉山力量。”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眉山文物局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