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东坝北东南二期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公告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为实施朝阳区东坝边缘集团剩余可开发区城北区北小河以东东坝大街以南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东坝乡东风村集体土地5.9837公顷、三岔河村集体生地20.1020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首都机场第二通道,南至三岔河村北街,西至三河村中路,北至三岔河村北五街。
(二)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项目土地性质为东坝乡东风村、三岔河村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风村经济合作社、三岔河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用于实施朝阳区东坝边缘集团剩余可开发区域北区北小河以东东坝大街以南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进行征收。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由于该项目已完成腾退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时不涉及征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集体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因此不再办理地上物补偿登记。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4年8月10日止),东坝乡东风村、三岔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地址: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京朝大厦,邮编:100125,联系人:连莹、杜佳男,联系电话:58670399,邮箱:cyzrzybhk@ghzrzyw.beijing.gov.cn)提出具体意见。
在此期限内依法可以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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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本公众号法律顾问由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晶晶律师担任。电话(微信同号):1369137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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