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发布《大观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山口乡头坡社区马林组范围内,东至高压管廊,南至安顺地块,西至高压管廊,北至勇进路。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确定征收山口乡头坡社区马林组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59135元/亩;其中: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本次征收不涉及建设用地。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号)执行。市区水田(水浇地)青苗补偿费按1360元/亩执行;林地青苗补偿费按1280元/亩执行,其他附着物按实际依据文件标准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大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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