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警杀害新婚妻子被判死缓。

——这是时下的热点新闻。

先说这是怎么回事?

2021年11月21日深夜,29岁的天津女士小洋(化名)被与她举行婚礼刚刚过去55天的丈夫杀害。

他的这位丈夫是当地的一位辅警。

这位辅警在这天夜里,用一把利器对她的颈部、胸部、腹部捅刺剁砍次数达到49下。

且下下深至皮下。

使她身上多处大血管破裂而出现大量失血。

她在挣扎中,最后一命归天。

而她的这位丈夫最终却未能以命抵命。

她的这位丈夫最终只是被判处了死缓。

为什么她的这位丈夫不能以命她抵命?

原因是她的这位丈夫患有精神疾病。

她的这位丈夫在与她相识后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疾病。

她的这位丈夫在与她登记结婚后,给她的印象,是对她爱不释手,如获珍宝,并让她享受到了一个男人的强壮和作为一个女人应当得到的欢悦。

我梦野艳齐为什么敢如此断定?

如果不是这样,她跟他登记结婚后,不可能聚来亲朋好友,还举行了热闹的结婚酒宴。

想象她在结婚酒宴的现场,也一定是喜气洋洋,满面春光。

她是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他们举行如此婚礼之后,刚刚过去55天,她的这位丈夫便突然怀疑她与别人联手,要加害于他,并露出了魔鬼般的狰狞。

我梦野艳齐为什么敢说她的这位丈夫,在这一天在她的面前露出了魔鬼般的狰狞?

因为他在这一刻,我敢断定,是魔鬼附上了他的身,他在这一刻已经不再是原本的他了,而是魔鬼在支配着他的意识,支配着他的手脚,支配着他用那把利器捅向于她,剁向于她!

当时她也肯定是惊恐万状!

她当时也肯定是发出了绝命的尖叫!

那一刻,她是在卫生间里。

她是在卫生间里被她的丈夫捅倒,然后,便是刀光闪烁,红光四溅。

当时,她大概是蹲在坐便器上,来不及起身。

不然,她不会那样顺从地挨了他49下的捅刺和剁砍。

她正经也是个大活人。

她如果能够进行本能的反抗,结局也许不至于如此那般。

她显然是在来不及反抗的情况下,被他达到了他的目的。

他当时显然就是要置她于死地的。

他当时显然就是认定她正联合他人要加害于他!

这是十足的精神病人在发作!

这是十足的精神上被魔鬼所掌控!

面对魔鬼,她在当时也显然是脑子里立刻变得一片空白。

她不知道反抗了,或曰不敢反抗了。

他最后映入她瞳孔的面目,恐怕也正是不敢让她视睹的魔鬼!

这真是太可怕了!

这也真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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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儿谁赶上了,又只能是自认倒霉!

我梦野艳齐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对方是个精神病人。

你拿精神病人能怎么着?

他发病的时候,自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维和行动的!

你若还想按正常的人的思维去看待他,那你自己就先错了。

魔鬼附身了,也就不可能再通情达理。

因此,我说,精神病人发作的时候,谁赶上了,只能自认倒霉!

但我又乞望,这种事情不会再次发生。

那一刻,他的脸恐怕都是绿色的。

那一刻,他的两只眼睛恐怕都是暴突出来的。

有句成语,叫做丧心病狂。

丧心,就是丝毫没有了理智。

病狂,就是病情的发作,达到了极致,达到了难以自我中止。

我想,我们的老祖宗发明这句成语,大概就是对精神病人发病时所表现出的症状的概括。

而这一位精神病人在病情发作时,也着实是,理智不复存在,而情绪失控至无以复加。

对于精神病人来讲,即使没有深仇大恨,他在魔鬼附身的那一刻,也会对你挥刀相向!

因为在那一刻,他看到的你,已经不是原本的你了。

在那一刻,你在他的眼里,也许也已经是扑向他的猛兽!

我们如果按正常的思维来理解这种事情的发生,那我们真的是太幼稚,也太天真了!

而对于这位精神病人的残忍,受害人的亲属又无可奈何。

因为他是个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在他疯狂的那一刻,也可以说,他已不是原本的那个他了。

他在那一刻,已经成了一具复合体。

那一刻,他还有人的形体,但同时又有魔鬼附身!

因而,法律在对其的惩处上,无法做到以命抵命,能判断他个死缓,就已经到了极限,受害人的家属不接受这种现实,又能怎么办呢?

我看到这篇报道时,心中可谓是五味杂陈。

为了让还没有看到这一案情的广大网友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回事,我现在把它简述如下——

2021年11月21日深夜,29岁的天津女子小洋(化名)在家中客厅被新婚丈夫张某育杀害,身上留下了骇人的49处刀伤。

此时距离两人举办婚礼仅过去55天。

凶手张某育,曾是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的一名辅警,婚前故意隐瞒患有精神疾病。

2024年4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7万元。

一审判决后,小洋的母亲王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申请。

7月31日,潇湘晨报记者从王女士处获悉,检察机关拒绝了他们的抗诉申请,决定不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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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母亲王女士和其丈夫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599万元的赔偿请求,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490万元。

但最终的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以张某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张某育限制减刑。同时判决张某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洋的父母47514元。

注意!是47,514元!

而不是他们请求的599万!

这位王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们在女儿去世后,才知道张某育一家隐瞒了这位男士患有精神疾病。

而张某育本人的供述显示,为了瞒住小洋,他将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放在母亲家主卧的柜子里。“跟小洋结婚之前,就不怎么吃药了,怕她知道我有精神疾病。”

但愿天下所有的急于找男人做自己配偶的女人,不会遇上这样的男人!

就此打任。

而检察机关不抗诉的原因是,在这个案件中,“死缓,限制减刑已经是最严厉的处罚”。

对此,被害人的父亲说:“我们很无奈,很感到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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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