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建设富有福田特色的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7月25日,园岭街道积极链接区司法局、律所等优质法律资源,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当天下午,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第七党支部书记张金成律师、姚成功律师等人到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开展主题为“民生律师团·送法进企业”、“美好人生 法制同行”的法律服务,为园岭街道商会会员解读《新公司法实务》中的重难点,加强基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姚成功律师向福田区园岭街道司法所所长兰永涛和园岭街道商会与会成员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姚律师从限期认缴制度、催缴失权制度、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未出资股转的出资责任和减资制度中新公司法对减资程序上的合规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结合新公司法出台前后法律适用变化情况,着重分析了催缴失权制度中行使催缴权利的主体变化、加速到期法律规定变化、出资未届期中受让人补充责任和出资瑕疵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受让人善意免责举证倒置的规定,以及违法减资由原来旧公司法类推适用抽逃出资到新公司法认定该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况。
据了解,2023年2月,福田区挑选出20家热心公益、业务能力过硬的律师事务所与福田区各街道党工委进行“党建结对”,成立“民生律师团”,补充基层法治力量,强化基层法治服务。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第七党支部与园岭街道党建共建,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工作,通过对接社区律师的法律服务与商会企业的法治需求,打造值得企业信赖的“法律顾问”,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第七党支部书记张金成律师表示:“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非常注重社会效益,党员律师更是作出表率,民生律师团愿意和园岭街道商会会员一道探讨新公司法出台后企业合规问题,为街道社区、企业商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福田区园岭街道商会庞会长表示对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民生律师团的法律服务水平表示高度赞扬。兰永涛所长对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表达了肯定,并对出席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作为福田区司法局重点开展的为民办实事活动,本次送法入企活动不仅提升了企业的法治意识,而且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以及诚信守法的社会责任理念,为构建法治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来源:深圳特区报《助力“百千万工程”|园岭街道民生律师团送法进企业》(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华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