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上记录着,印度一个以杀人越货为业的帮会会员,因为没有像父亲一样在往来客商中杀那么多人越那么多货而自愧不如,并引为终身憾事。在文明尚早的种族里,对陌生人进行抢劫一般被认为是颇有光彩的事。——达尔文《人类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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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在“血腥气”

王楚钦(外号大头)孙颖莎的组合赢得了混双冠军,为国争光。

这是令人钦佩的杰出成就,我本人也很喜欢这两位乒乓球运动员,他们年纪轻轻却拥有大将之风,众所周知,在乒乓球这个领域内,中国运动员拿国际比赛冠军甚至比拿国内冠军还要容易一些,足以可见中国乒乓球的人才富饶到了何种地步,在如此背景下能“杀”出重围屡屡拿到各种冠军,大头与莎莎足以称为此时此刻全人类乒乓球运动员的天花板。

但是不知道是哪个媒体哪个记者还是哪个业内人给他俩取了这么一个组合外号:

莎头组合。

随着二人夺冠,莎头这俩字充斥着整个中文互联网。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对这两个字感觉到一丝丝不舒服。

我个人觉得这个组合外号是错的。

而且我不认为这是一件“无伤大雅”的小事,而是一件性质很严重的大事。

它错在充满了一种让人产生不好联想的血腥气。

虽然体育比赛异常激烈,客观上属于和平年代的某种“战役”,运动员表现出来的力量感被描述成“杀气”,但很明显,杀气与“杀头”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而这种语言文字上特有的感情色彩又因为他们是中国运动员,所以这种不好的情感90%以上应该影响的都是中国人、母语是中文的人,说不好听点,媒体上充斥的“杀头感”伤害的都是中国人,这太恶劣了。

2.错在“不文明”

“莎头组合”夺冠之后,媒体蜂拥而上,以至于把王楚钦的乒乓球拍都踩断了,对于此后还有重要比赛的王楚钦而言,“作战的武器”竟被毁掉,只能临时用副拍比赛,王楚钦自己都忍不住抱怨“能不能投诉他们”……

与这个事实相埒,“莎头”这俩字也同样是一种媒体对运动员的粗野侵犯。

这个名字实在是太不文明了。

现代文明规制之内,除了古装剧里的老百姓说这种台词,还有谁会用这样的字眼去描述“死罪”……

所以我认为这是媒体强加给运动员和球迷朋友们的一种“语言霸凌”。

我不相信运动员自己喜欢这样的称号。

我更相信很多球迷也不喜欢这样的称号。

因为我们都是现代文明人,尤其是站在奥运舞台上,展现的是全人类对于体育精神的最高追求,体育精神是啥?

肯定不是教人粗野无礼原始野蛮……

我能想到的只能是某些媒体记者内心深处的粗野以及默认为读者观众只有接受粗野黑话的水平……这样的媒体记者,很大程度上抹杀了运动员为国争光、普通人激荡心动的朴素情感,把我们普通人的文明进步一下子拉回到了暗黑时代。

2.错在“没文化”

其实完全有更好的外号,我就想到了以下两个:

大莎(四方)、钦颖(新颖)

谐音梗嘛,信达雅嘛,稍有文化水平的人应该都能想到更好的。

哪个不比“莎头”好呢

那为啥非要叫莎头呢?

答案显而易见——没文化。

一是给他俩取名字的人没文化。

二是给他俩取这名字的人认为观众(中国人)没文化。

不管是哪一种,莎头这俩字都太没文化了。

“杀头”被普遍认为是最没文化的人也可以“听懂”的字眼。

我想这用不着什么特别说明了吧。

给运动员取这样的组合名字……

除非这是他俩自己给自己取的,那我无话可说。

只能说明运动员自己没文化。

但真相是这样吗?

检索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莎头”这个昵称是谁第一个取的,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公开信息。通常情况下,这类昵称都是由球迷或媒体在长期的观察和讨论中逐渐形成的,很难追溯到具体的首创者。这个昵称体现了球迷对这对组合的喜爱和支持,也反映了他们在乒乓球界的影响力和人气。

如果真相是这样的,那我只能说,球迷没文化。

但我相信,球迷没这么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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