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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特别是上了一定岁数的人,都看过《抓壮丁》这部喜剧电影。电影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叫王保长,由已故老艺术家陈戈先生扮演。王保长是四川华蓥山地区某乡村的地头蛇,打着抗日的幌子抓壮丁,向地主李老栓敲诈勒索,借机敛财,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却又饱含血泪的故事。
我们不得不说,陈戈的演技真是一流水准,将王保长角色演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哪怕六十多年后,王保长这个角色依然保留在人们的记忆里。他那些经典台词,比如“现在而今眼目下”“说得轻巧,吃根灯草”“石头上钉钉子,硬斗硬”等,更是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电影《抓壮丁》剧照
王保长姓王,保长是他的职务。那么,保长到底是一个什么官呢?
保甲制度的起源
事情还得从王安石变法说起。
在宋朝以前,基层管理大致采取汉朝的“伍、什、里”制度和唐朝的“邻、保、里”制度,以家庭为单位(户)来实现社会统治。王安石变法时,出台了保甲制度,规定:“十家为一保,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个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
简而言之,就是“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对应的管理者职务分别是保长、大保长、都保正。
在《水浒传》里,晁盖在没有上梁山之前,是山东郓城县东溪村的财主,担任保正。这里的保正,应为都保正,负责五百户的民兵训练和治安联防,在本村及其周边地区很有名望,所以县里的巡捕都头(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长)雷横才会在关键时候,给他几分面子。
晁盖
死灰复燃的保甲制度
清朝灭亡后,保甲制度一度消失,可到了民国时期,保甲制度首先在江西死灰复燃。1932年,出台《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推广。
《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十户为甲,十甲为保”。每一甲,选一名管理者,称之为甲长;每一保,选一名管理者,称之为保长。《抓壮丁》里的王保长,管理约100户人家,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村长。
保甲组织的基本工作内容有四项,即“管”“教”“养”“卫”。
所谓“管”,是指管理职责,包括清查户口,查验枪支,实行连坐切结等。前面两个好理解,连坐切结指的是什么呢?这其实就是一种古代实行过的连坐制度,具体内容是,在保甲以内,每户联合作保,由户长签名盖章或匣押。各户如发现另户有为匪、通匪、窝匪等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如隐匿不报,10户连带着都有罪,将被以庇护罪或纵匪罪论处。
所谓“教”,是指教育职责,包括办理保学,训练壮丁等。《抓壮丁》里的王保长,就是因为这一项职责,得到了向地主李老栓敲诈勒索的机会。
王保长
所谓“养”,是指经济职责,包括创立合作社,测量土地等。
所谓“卫”,是指自卫职责,包括设立地方团练,实行巡查、警戒等。
1939年9月19日,出台《县各级组织纲要》,对保甲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规定每保增设副保长一人。同时,保长兼任保国民学校校长和壮丁队队长。此举又极大地增加了保长的职权。
总体来说,民国时期的保长,所管辖有100户人家,每户以10—20人计算,大约有1000—2000人口,与今天一些人口不多的乡镇大体相当。保长与乡(镇)长一样,也实行政、军、文“三位一体”,职权极大。在保长管辖的范围内,他属于地头蛇,哪怕是县长来了,也不敢轻易轻视他、欺负他。
所以,在电影《抓壮丁》里,王保长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也几乎没人敢拿他怎么样。
哪些人可以当保长
既然保长是一个香饽饽,那么哪些人可以当保长?
首先,候选人必须在本地居住的村民,属于熟门熟户,不能是外地人。
其次,候选人必须是在本地有一定名望的人,毕竟没有名望的保长,手下人不服管辖,说话无人听,勉强当起来也非常困难。
第三,候选人的年龄要超过25岁,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过于年轻的人缺乏社会经验,难以掌控大局。
第四,候选人必须能够吃苦耐劳,保长成天在村里跑前跑后,日晒雨淋,那些富贵人家的孩子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吃不了这些苦,也是当不了保长的。
此外, 能够当上保长的人,必须在财力上有一定保障。他就算不是村里最有钱的人,也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毕竟,保长由县府组织遴选,要当保长,就得上下打点一番,几百、几千大洋轻轻松松地就打了进去。一般种庄稼的人户,连吃饭都成问题,自然不会来参加;就连财力较小的地主,也只能望而兴叹。
保长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
很多人难以理解的是,其实保长是一份没有编制的临时工。
1934年出台的《修正保甲条例》规定:“保甲长无给职。”这就是说,保长和甲长都没有编制,财政不发工资,相当于现在的临时工。他们能够享受的待遇只有“免除兵役”“子女上学免费”等,聊胜于无。
在这种情况下,保长要想获得收入,就得动歪脑筋。
一方面,是挪用、挤占公款,“由县以至区保,均有支应处,皆月摊巨款,在此有权派款之机关,为县政府支应处、农商会、区署、保甲长等,黑暗重重、层层剥削”。意思是说,但凡手里有点权力的机关,都视公款为“唐僧肉”,雁过拔毛,层层剥削。
另一方面,是在管辖的范围内吃拿卡要,敲诈勒索,剥削民脂民膏。在《抓壮丁》里,王保长以抓壮丁的名义,向地主李老栓敲诈了一笔壮丁费。李老栓自然不肯吃这个亏,立即榨取了佃户姜国富仅有的一点血汗钱,还要把姜国富的独生子抓去替自己的儿子充当壮丁。保长们的敲诈勒索,最终转移到最底层的人民群众身上。
正人做不得,流氓躺着赚
如上所述,民国时期的保长,其实一个干“脏活”的人。对于这样一份工作,那些善良、正直的人,唯恐避之不及,怎么可能去当保长呢?就算当上了,也绝不会做得长久。因此,能够长期坐在保长位置上的人,往往不是村里的地主老财,就是为非作歹的地痞流氓。
电影《抓壮丁》剧照
这些手段卑鄙下流,毫无道德底线的人,百般钻营,花样繁多,对于上级派来的工作,如办兵役、办粮款、办禁政、查户口、修道路等,应付自如,左右逢源,甚至还能借此中饱私囊,大大的发一笔财。
对于这一点,他们自己也大大方方地承认,“地方公正人士,多不愿意担任保甲长,以至下级行政施设,推进维艰”“充任保甲长者,多系愚昧无识或非公正之人”“城区保甲过去多为狡猾之徒滥竽充数”……
保长、甲长们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不把百姓当人看;百姓自然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在电影《抓壮丁》里,在卢队长、王保长、李老栓、李老栓大儿子等人的重重压榨下,百姓已无法生存下去,忍无可忍,最终揭杆而起。
保长的生存风险
保长毕竟是最基层的管理者,连编制都没有,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等级社会里,在时局动荡、战火连绵的时代里,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生存风险。
这种生存风险一是来自于翻脸无情的上级。
在抗战时期曾担任四川省达梁师管区司令官的周开勋先生著文记载了这样一个事情。云南省宜良县古城镇北大营村有一个甲长,叫陆正清,他亲自把刚抓来的壮丁送到乡公所后,乡长发现壮丁名额不够,当即下令,要乡丁将陆正清捆绑起来,一并送进壮丁营。陆正清苦苦哀求,愿意用所有积蓄换取自由,但遭到了乡长的拒绝。国军第184师山炮营2连士兵金学义,当兵前是保长,因为同样理由,被强行抓了壮丁,送进了壮丁营。
二是来自于军爷、土匪。
民国时期,军阀混战,时局动荡不安,各路军阀到处横征暴敛。当军队从境内经过时,保长往往被勒令充当“军需副官”的角色,协助军队搜罗钱粮、抓捕壮丁。军爷们个个脾气大暴躁,稍有不符他们的意,保长们轻则受辱打骂、重则丢掉性命。甘肃一份报告里提及一件事,说“第三联保某保长,因办差未满军人之意,军人将其头击破”。
军爷前脚刚走,土匪后脚跟上。土匪更是猖獗凶恶。1936年,甘肃静宁县第四区四十保保长被9名土匪杀害,“斫坏左臂,割断项颈,破开心窝,其情形极为残忍”。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民国时期,当一名保长也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