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个岗位,一份坚守,越是平凡处越是见初心。基于此,弘法沧澜实践队来到了金乡县人民法院开启了第三站的实践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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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实践队员在金乡县人民法院的合影

实践当天,弘法沧澜实践队队员在金乡县法院党组成员带领下进入法院,实地参观了刑事诉讼法庭,并在其讲解下翻阅对应卷宗,亲身感受真正的审判流程。

而后实践队队员有幸与金乡县法院党组成员面对面谈话,并就红色资源法律保护的现状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他指出红色资源保护法律涉及面广、法律条文细、重要程度高,所有条例的出台都需要国家出面推动,并严格将法院作为物质与精神资源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谈话中,队员贾畅然对相关保护的举措提出了新思路,即因地制宜在各大红色景区设置红色资源保护法律讲解区,宣传推广相应法律条文。这一点也得到了金乡县法院党组成员的大力肯定与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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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金乡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就实践队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接下来队员们赴司法局开展实践,与苏怀清副局长进行了交流采访。采访过程中,队员们提出自己的相关疑惑。首先苏副局长对于队员王志龙提出的“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对红色文化法律保护有何意义?”的问题给出了相关解答:“红色文化是一种重要资源,强化主体的保护职责,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红色资源的意识。”针对队长周珂旺的疑惑:“司法局在工作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这些条例?”苏怀清副局长做出了回答,即“司法局的职责是法律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在旅游景点进行普法宣传。”这让我们对司法局的工作有着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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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实践队员向金乡县司法局副局长询问红色资源法律保护的问题

随后,成员们参观了司法局的主要部门和民事法庭,查阅了行政复议卷宗,感受到了法治工作者对法治事业做出的努力。

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法院为红色资源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在保护红色资源的同时,也在传承着红色基因,让每一代人都能通过法律的力量感受到那段峥嵘岁月的辉煌与艰辛,从而更加坚定的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