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仙游县城市管理局公示一批行政处罚案件。
其中一起为,莆田市凯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凯天城小区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违反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仙游县城市管理局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莆田市凯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企业工商信息显示,莆田市凯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3日,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城南乡霞林村,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等。
莆田市凯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梁敏敏,其同时担任莆田市凯天置业有限公司、莆田市凯天悦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据此前报道,莆田市凯天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2年8月7日,在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青山片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300202010017号】的要求建设凯天青山官邸地块二(三期)项目,2024年6月,莆田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其改正并处33136.31元罚款。()
2024年5月7日,莆田市凯天悦城置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划建设,被仙游县自然资源局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60243.12元。()
▌编辑:小陈同学
▌校对:小吴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仙游县城市管理局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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