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张菁娟】老婆饼里没有老婆,鱼香肉丝里没有鱼,那无骨鸡里到底能不能有鸡骨头?近日,美国俄亥俄州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认为,标注为“无骨鸡翅”的食物中可以含有碎骨,“消费者不能指望无骨鸡翅真的没有一点骨头”。

据美联社报道,7月25日,该法院驳回了一名因食用无骨鸡翅导致骨头卡嗓感染食道要求店家赔偿的起诉。

原告伯恩海默(Michael Berkheimer)称,其与妻子和好友一起在俄亥俄州汉密尔顿的一家鸡翅店用餐时点了一份常吃的“去骨鸡翅配帕玛森蒜蓉酱”,当时他在吞咽时感觉到嗓子有异物,但并没有过多在意。

三天后,因发烧且无法进食,该男子被送进急诊室。经检查发现,一根细长的骨头撕裂了他的食道,引起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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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汉密尔顿的鸡翅店 资料图

该男子认为,该餐馆未能提醒这所谓的“无骨鸡翅”可能含有鸡骨,并称鸡肉供应商和养鸡农场都存在疏忽。

而州最高法院以4票否决、3票赞成的结果作出裁决,称“无骨鸡翅”指的是一种烹饪方式,伯恩海默自己本应在食用时小心骨头,因为“鸡翅里有骨头”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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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骨鸡翅 美国俄亥俄州最高法院

德特斯(Joseph T. Deters)法官解释说:“当食客在菜单上看到‘去骨鸡翅’时,他们应该首先认识到,这道菜是用鸡翅做的,而不是信任这家餐馆保证这道菜中一定没有骨头。就像一个人在点鸡柳(chicken fingers)时,不会认为店家会给他上‘鸡的手指’一样”。

持不同意见的法官则批评称,德特斯的说法“纯属胡言乱语”,并主张应该由陪审团决定餐厅是否存在“标注”疏忽。

“我必须问一个问题:真的有人相信这个国家的父母给他们的孩子喂去骨的鸡翅、鸡柳或鸡块时,希望里面是有鸡骨头的吗?”唐纳利法官表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当人们看到‘无骨’这个词时,所有头脑清楚的人都会认为这是‘没有骨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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