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6日消息,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商黎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商黎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黎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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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黎光,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巨鹿人,1984年6月入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79.09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

1981.09平乡县统计局统计员

1984.03平乡县审计局副局长(其间:1984.09-1986.07邢台地委党校大专培训班学习)

1987.10邢台地区纪委副科级干部、副科级检查员

1989.06邢台地区纪委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0.10河北省纪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2.11河北省纪委办公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4.04河北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1997.03河北省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8.03河北省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处级)(1995.09-1998.09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03河北省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2001.08明确为副厅级)

2003.04河北省纪委常委

2003.10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其间:2005.03-2006.1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6.11河北省纪委副书记(2004.09-2007.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2007.03-2008.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11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13.03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3.04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4.09沧州市委书记

2016.11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7.06山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10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

(简历来自微信公众号“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