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记者7月26日上午,从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南安市仑苍镇仑苍大道212-1号店面“2023.12.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火灾事故属于一般火灾责任事故。该起火灾直接原因可以排除人为放火、雷击、自燃、外来飞火、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起火原因为林某明厨房炊事用火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2023年12月27日4时37分,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南安市仑苍镇仑苍大道212-1号店面着火。接警后,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仑苍消防站、美林消防站、出动6部消防车、36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05时00分明火被扑灭,共搜救出4名被困人员送往南安市医院,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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