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部势力插手干预下,2019年的香港陷入了黑暴风波,反中乱港分子鼓吹暴力、煽惑暴力,被洗脑的年轻人迷信暴力、使用暴力。这场暴力旋涡让许多香港年轻人命运脱轨、前途毁弃。近日又一起暴动案在香港区法院宣判,12名乱港分子判处监禁3年至3年4个月不等,法官酌情给他们减刑26%,其中有博士生及硕士生获减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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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香港油麻地弥敦道爆发了一场规模庞大的非法集会,约2000名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线,试图“营救”被困于理工大学内的抗议者。这场暴力事件最终导致213人被捕,并面临法律的审判。在众多被捕者中,23名被告的案件尤为引人关注。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其中12名被告在开庭前承认了暴动罪,于昨日在区域法院接受了判决。这12名被告分别是李诺琳(17岁)、王志聪(23岁)、黄文泽(23岁)、黄梓泓(18岁)、温英杰(27岁)、钟景筒(21岁)、唐志仑(26岁)、黄雅琳(21岁)、苏浩臻(25岁)、黄羽薇(19岁)、廖志文(26岁)及黄冠锋(21岁),他们的年龄在案发时已固定。

审理此案的区院暂委法官黄雅茵,在宣判时详细回顾了案件的恶劣性质:当时,数以千计的暴徒身着深色或黑色衣物,头戴头盔、口罩,甚至配备了防毒面罩,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暴力洪流。他们持续45分钟的暴行中,向警方投掷了约250枚汽油弹,不仅导致4名警员受伤,更严重阻碍了交通,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恐慌与不便。然而,法官也明确指出,尽管案情严重,但并无确凿证据表明这12名被告直接袭击警员或担任了领导、号召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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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量刑环节,法官黄雅茵以监禁4年半作为量刑的起点,充分展现了法律对于此类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但鉴于所有被告均在开庭前主动认罪,展现了悔罪的诚意,法官决定依据法律精神,给予他们一定的减刑优惠,整体减刑幅度达到了26%,即将刑期缩短至40个月。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各被告的个人背景及悔罪表现。其中,黄梓泓作为化学领域的佼佼者,其求学之路本应是光明坦荡的。他在中学时期便展现出对化学的浓厚兴趣,凭借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并于2023年以一级荣誉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化学系,正朝着博士学位的目标奋力前行。然而,他误入歧途,加入了这场黑暴风暴,自食其果不得不停学,甚至影响了他在国际科学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计划。法官被其持续学习的热情、优良的学术品质以及重回正轨的坚定决心所打动,决定在此基础上再额外减刑4个月,最终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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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被告苏浩臻,同样因其半工读硕士课程期间的努力及因还押期间修读的3个远程课程而获得认可。他还计划继续深造,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因本案,苏浩臻失去了晋升的机会,但他同样获得了4个月的减刑,被判监禁3年。

至于李诺琳、黄文泽、钟景筒、黄雅琳及黄羽薇五名被告,他们分别是大学生、保险经纪人、软件工程师、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客户服务主任。法官注意到,他们在案发后并未自暴自弃,而是积极投入学习,努力提升自我,因此每人额外获得2个月的减刑,被判处3年2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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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王志聪、温英杰、唐志仑、廖志文、黄冠锋五名被告,除了认罪外并无其他减刑因素,因此被判处3年4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