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是说东,原来是说西
初看鲁迅先生的小说《离婚》,看了些小说关于“批判性”方面的解析,也觉得确实如此。后来,小说的一些内容和笔者所学的内容有点相关,就多看了几遍。越看越觉得,剧情真的是太诡异了。细细阅读,原来,这一次,鲁迅先生的笔锋直指七大人,那个为古代人所熟知的“七出三不去”的休妻制度、思想。这是很多解析该小说的人,少有提到的,可能我是独此一家(狗头表情保命)。
小说里,爱姑为了不离婚,和夫家--施家大闹特闹了3年。起初,父亲和六位哥哥,都站在了爱姑这一边。爱姑他们家对施家做什么事情,都非常有底气,甚至发生了很侮辱施家的事情:将施家的锅灶拆掉了。最后这一次,七大人来了,施家与爱姑就“离婚”一事,就急转直下,立刻落了局。
凡事要讲个道理。爱姑这一家子就这么突然地放弃抗争,甚至到最后是非常配合地办理了“离婚”,是非常诡异的!
小说里的时代背景很重要
至少,爱姑口中说的“我一定要给他们一个颜色看,就是打官司也不要紧。县里不行,还有府里呢......”,当时对行政区域的称呼的是“县、府”;以及,有留洋回来的人,综合判断,小说里设定的时代背景,即爱姑所处的时代背景是晚清了。
既然将时代背景定位在了晚清,也就是封建时期发生的一些事情。这就不得不说,这个时期的“离婚”,其实不是“离婚”,而是“休妻”。
那么,“休妻”,在封建时期,应当听谁的呢?
没错,正是在下:“七出三不去”!也就是你们的“七大人”。
七大人是个人吗?是“七出”的具象化
要彻底解决一个问题,是治标还是治本好呢?相信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正确的答案是什么。
这里,引用姜文的电影《让子弹飞》,张麻子对黄四郎说的一句话:没有你,对我很重要。
是啊,没有你,才是重要的。有你,至于你是胖的、瘦得、高的、矮的等等,又有什么关系的呢?你还是你的啊。
那么,对于封建思想里面的一些糟粕的观念,已经落地生根在人们的身上、根深蒂固,要彻底解决,当然是治本好!但,一个成年人的想法,要改变何其的困难!几千年来,“七出”已经化成人的细胞、变成人的一部分了。即使到了晚清,面对“七出”的态度,他们也没想在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鲁迅先生身处那个变革的时代,自然是有更深的体会。鲁迅先生笔下的七大人,写的是非常讽刺的。“粉饰”下的“七出”,何其荒唐,何其滑稽!给七大人加上了“知书识理”、“讲公道话”、“就是外洋,都这样”,加的“特性”越多,就越搞笑!所以,七大人,他胖胖的,他头顶擦着猪油,他拿屁塞擦鼻子等等,说他是“四不像”,都是抬举他了!整的一个“七出”--七大人,一个离婚决定权,被“粉饰”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无论怎么称呼七大人,无论他的外貌如何,也改变不了其本质:“只有男性拥有离婚的权利”。七大人强大到什么地步呢?“打官司打到府里”,也要听他的意见,从法律角度来说,他是离婚案件中,效力最高的基本法则。
但“七出”仍然存在小说里任何一人的脑海里,甚至包括了爱姑!
我的个人视角以及个人观点,小说里将“七出”幻化为七大人,以人的形象出现,是非常棒的设定。无论是古代,还是小说中,“七出”这一项只掌握在男性手中的权利,无论是爱姑的父亲庄木三、还是爱姑的哥哥,都是该项权利的拥有者,更不用说施家的人了。拥有权利的人,最不希望的是权利被分割出去。所以,当胖胖的七大人“忽而横梗着”,庄木三立马就退缩了,暗地里维护起了七大人来,并未与之有任何的抗争,最多就是面子上挽回点损失:给点赔偿。
何为“七出三不去”呢?“七出三不去”,源自于周礼的规定,是古代男子可以休妻和不得休妻的几种情况。要注意的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大权掌握在男子手中。
七出,可以休妻的七种情形:①指无子(生不出儿子)、②不事舅姑(不孝顺公婆)、③淫佚(与他人通奸)、④多言(说话太多或说别人闲话)、⑤盗窃(偷东西)、⑥妒忌(好忌妒造成家庭不和)、⑦恶疾(患有严重疾病)[1]。
三不去,即使有“七出”的情形,也不得休妻:①与更三年丧(妻子曾为公婆守丧三年)、②前贫贱后富贵(丈夫娶妻时贫贱、后来富贵)、③有所娶无所归(妻子已无娘家可归)[1]。
“七出”这一制度,可谓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而鲁迅先生在小说里设定了七大人,却又让小说里的人们,“唯恐避之不及”。强烈的反差,给人更为强烈震撼。人人都拥有,就你爱姑不拥有的权利,能抗争个什么结果来?
爱姑的家庭及婚姻
爱姑姓庄,老爸庄木三是“沿海三六十八村”都知晓的人物,“高门大户都走得进的,脚步开阔”。爱姑是老幺,上面有6位哥哥。这样的家庭构成,如果不被宠溺,那老庄家里的人,都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爱姑结婚时,施家按照习俗,搞了“三茶六礼”、“花轿抬来的”。
可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礼,也是“门当户对”的婚姻。
好景不长,爱姑从小被宠溺惯了,嫁入施家后,并没有给施家太多好脸色。施家人也没有给爱姑好脸色,“一个个都像个'杀气钟馗'”、被丈夫小施(这里暂且这么叫哈)“夹脸一嘴巴”,略有家暴的嫌疑,但毕竟小说中没有更多的证据了,不好认为小施有持续的家暴。
小施早就出轨了小寡妇。3年前,小施向爱姑提出“离婚”,但这个说白了,就是要休了爱姑。爱姑就闹了起来。父亲庄木三和六个哥哥也都站在了爱姑这边,都要为爱姑讨回公道。
爱姑的父亲、哥哥们为何能抗争,一是确实当地家大业大,二是小施出轨在先,爱姑亦没有什么过错。因此,爱姑这一方,可以理直气壮。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爱姑的抗争、以及家里的父亲、哥哥的抗争是为了什么?
按照封建习俗,爱姑家里人抗争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只要爱姑仍然是妻子,他们可以接受小施出轨,也同意小施纳妾。想想就是这么夸张,但这就是现实的啊。
只是,小施他们家要的是什么呢?——休了与爱姑,娶了寡妇为妻。
“神兵天降”!七大人!
爱姑闹了好几回,也被劝和了好几回。最近的一次大闹是在半年前(原文:紧挨着门旁的墙壁,正站着“老初生”和“小初生”。虽然只一瞥,但较之半年前偶然看见的时候,分明都见得苍老了)。但这样的闹事、劝和效果都不明显,谁也动不了谁,双方就一直处于:你闹你的,我过我的,这样的生活状态里。
半年后,爱姑和老爸庄木三过来处理离婚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七大人来了。
七大人为何会在此时出现了?为何不是拆灶台的时候?为何不是最开始出轨的时候?
难道他们施家是这么的良善的人家吗?不是的,只是苦于没有找到好的理由。难道说,他们施家不知道“七出”的事情吗?应当说,他们是知道的。可是,爱姑的问题没有大到可以直切要害的境地。即使爱姑目前还没有生育,但理论上,只要给机会、给时间,爱姑还是能够怀上的。所以,施家一直无法很好地休了爱姑。
七大人突然的出现,如果有且只有一个合理的理由的话:那唯一的可能就是,爱姑不在的这半年,小寡妇怀孕了!
七大人在此时“神兵天降”,是最符合时宜的了。
你不行,别人行,那么,你出局。简单明了。
所有人都是演员,除了爱姑
最后这一次,只有爱姑想抗争,不想离婚,或者说,不想被夫家休了。只是,爱姑自己也深陷其中。这次抗争的一开始,就注定了爱姑输得彻底的结局。谁叫小寡妇已经怀孕了呢?
除了爱姑,其他人都是演员,导演是谁呢?就是七大人。
爱姑父亲庄木三,是这台戏的主角之一。他是很清楚这一次就是来定下离婚的事情,以至于无需自己的儿子们一起过来参与其中。这,是一次羞辱(原文:我想你红绿贴是一定已经带来了的,我通知过你。那么,大家都拿出来······。爱姑见他爹便伸手到肚兜里去掏东西)。
慰老爷剧情的推动者,主角之一。在谈判前后,哪里都有他。到施家谈判之前,早就知道了结果,还通知了爱姑他老爸。属于是在桌底下就把方案给定了的,再到桌上签协议。在谈判进行过程中,负责插科打诨,和稀泥。到了关键时刻,听到了爱姑说出“我本来是专听七大人吩咐”后,慰老爷“却像听到霹雳似的了;他跳了起来”,做起了接下来一连贯的动作。
还有一些配角,北京洋学堂会来的尖下巴少爷等等。
都为这场戏,增添不少色彩。
为何七大人不是主角?他是主角,是活在每一个人心中、脑海中的主角。没有他,这场戏根本唱不完,最后仍然还是会“劝和”收场。
这就是一个思想烙印的强大掌控力!
同时,他也是爱姑脑海中的主角。但是,爱姑她不知情,所有人演的这一场戏,仅仅是为了给她看的。
对爱姑的“审判”,爱姑无力的辩驳
七大人:爱姑,你认可“七出三不去”吗?
爱姑:认,认,认可。
七大人:爱姑有“三不去”情形吗?
慰老爷:都没有。小施家的父母都健在,哪来的守孝呢?施家本就是富有的家庭,没有先脱贫后致富的情形。最后,爱姑的父亲、哥哥们,都力挺爱姑,离婚后,不至于让爱姑流落街头、无家可归。
爱姑:......。
七大人:那就是不存在不得休妻的情形了。爱姑有“七出”的情形?
慰老爷:仔细调查过了,爱姑从小娇生惯养,倒是泼辣点,可以理解。没有淫佚、没有多言、没有盗窃、没有妒忌,没有恶疾。
小施提出离婚之前,倒也没有不孝顺公婆,没有恶语相向。只是近3年,算是不孝顺公婆了。
爱姑和小施结婚到现在,没有为施家生有任一男女,确是“无子”。
爱姑:自打嫁入他们家里,家里人都没有给我什么好脸色。叫公公老初生,是因为他不分青红皂白地只知道帮儿子小施。怎么能不让人生气呢?小施出轨小寡妇,叫他小初生。老施他是老子,当然叫老初生了。
没有为施家生育任一男女。就不说这3年了!婚后,小施他实在没有给我好脸色,从早骂到晚,出轨后,更是骂了我祖宗起来了,这生得出什么孩子呢?
七大人,你给批评批评,也给评评理哩!?
七大人:好,知道了!
一是,爱姑,嫁入施家后至今无子。
二是,近年来,对公公恶语相向,是不孝顺公婆。
断如下:小施,符合休妻的条件。爱姑,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爱姑:这,我......(无可辩驳)。
(审判完毕)
“杀人”,还要诛心
(审判完毕),如梦初醒。爱姑仍在梦中,那挥之不去的“七大人”。
慰老爷和爱姑的老爸庄木三说,七大人面子大的很啊,本来我和你说好的,和七大人定的价格是洋钱“八十元”。七大人一来,就又和施家说了这利害关系,让他们加了十元,给洋钱“九十元”。
还是七大人考虑周到,说:现在社会都进步了,不能老是古代那些有的没的,那是糟粕,要弃掉、还要踩几脚。要多学学外洋的,高端大气上档次!洋气!
你看这次,七大人就明说了,咱们这次可不能叫“休妻”,难听,俗气,老古董。要叫,就叫得正规一点的名字:“离婚”。
你就说,咱七大人贴心吗?不过,何止这个呢?!
洋人离婚,可是提倡要给“分手费”,九十元的分手费,也够可以的了。要放我们原来的,哪有什么给钱的,就像七大人说的“公婆说'走'就得走”的。
对了,老木,这名字怎么叫都无所谓。规矩还是按照老规矩办理。之前吩咐过你的“红绿贴”带来了吧。他们施家已经准备好了洋钱,放在茶几上,你过去数清楚了就好了(原文:爱姑怕事情有变故,连忙去看庄木三,见他已经在茶几上打开一个蓝布包裹,取出洋钱来)。最后,数好了,我们就互换下红绿贴(原文:又将两份红绿帖子互换了地方,推给两面)。
事情就圆满解决了。
黑白颠倒,是非不分
小施的出轨:即使爱姑有千错万错,你小施出轨是几个意思?离婚了不就好了。非要这样子,颠倒黑白,把出轨的根本原因强加到爱姑的头上?
老施的维护:没什么好说的,自己的儿子,不维护,难道维护你个经常骂自己、在家里闹事的外人?
爱姑娘家男丁的噤若寒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不能被夫家欺负。但在七大人面前,一切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谁叫咱爱姑不争气,没有生个娃子呢?
爱姑的抗争:本身,只要爱姑认可七大人,那她的抗争是非常容易失败的,时间的问题而已。不被休是她的底线了。她或许可以接受出轨。可以大闹施家好几次,出口恶气。但在封建大山的重压之下,也只能接受起了七大人的方案了。怀孕、有没有孩子那么重要吗?真的很重要。没有孩子,相对于怀孕了的小寡妇,爱姑在施家,什么都不是。最后,要不是有前前后后的闹事,加上七大人“崇洋媚外”、“打肿脸充胖子”的叠加,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当然,爱姑闹事不可能是为了钱。
没有你,对我很重要!
鲁迅先生,真的很厉害的人。假如,用现代一句网络流行的话来说:鲁迅先生真的最强的嘴替战士!当时如此,现在亦是如此!
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吧。
参考资料:
[1]清朝男子无故休妻会受什么惩罚?妻子想离婚怎么办?——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94791168249890437&wfr=spider&for=pc
[2]为防止被河蟹,chusheng,写成小初生,老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