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机贪图方便把车短暂违停在路边,不想发生车祸,被判赔40余万元。

7月22日,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一起因违停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上海金山法院介绍,2022年10月26日早上6时左右,男子朱某因贪图方便,将驾驶的小轿车短暂违停在路边,准备过几分钟就开走。此时,范某驾驶小轿车超速行驶至此,因朱某车辆违停导致范某视线被遮挡,与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因范某超速行驶、李某违法横过机动车道,范某与李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朱某违停车辆,遮挡他人视线,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李某手术治疗后,伤情经鉴定构成一个八级、两个十级伤残,自身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范某及各自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自身损失合计110万元。

范某对事故发生及责任认定无异议,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因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相关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朱某则辩称,事故发生时,其驾驶的小轿车仅仅是停在路边,并未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上海金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朱某对事故的发生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朱某将车辆违法停放在路边,客观上遮挡了其他车辆的驾驶视线,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朱某的违法停车行为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综合事故各方的过错,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并无不当。

法院经审理后确认,朱某应在责任范围内承担李某40余万元的损失,鉴于朱某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法院判决相关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判决后,各方服判息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该案主审法官、上海金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周娟红表示,现实生活中,机动车违停的现象屡见不鲜。虽然违停车辆处于静止状态,有可能并未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但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责任。车辆违停会影响道路上其他车辆的通行,如引发相应的事故,因车辆违停与事故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驾驶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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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