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以下1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将对机动车实施“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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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2024年7月22日开始,通告时间为30天,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22日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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