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十余载、金榜题名时。目前,高考录取通知书已陆续送达考生手中。7月22日,针对不少学子关于迁出户口该如何办理的问题,太原警方做出相关解答。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晋公通字〔2023〕96号)相关规定,打算办理迁出户口业务的学子需满足申请条件。身份需属于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户口迁往学校的人员。申请材料包括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办理基本流程及时限方面,申请人拟迁往省外的,可持申请材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申请人拟迁往省内的,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拟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学子,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认真阅读学校报到须知。准备好报到所需的材料,并按照学校要求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及户口迁移的办理方式。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就近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
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