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近日,在盐城陆公祠古玩市场,发生一起纠纷,原因是一位顾客想看一个手链,没想到,把一个翡翠镯子弄坏了,顾客愿意赔八百块钱,卖主要二万左右。

报警后,调解无效,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看客们也是各种各样的说法,有说卖主故意的,就想顾客把他的东西碰坏了,这样就能比卖出去还理想,这就是碰瓷。也有人说,碰坏就得赔。还有人说:黄金有价玉无价,二万块钱不算多。

这种玉镯是个什么情况,懂的都懂,要定价其实也很简单,摊主只需拿出真实的进货单来,加上常规利润,买家按市场成交价来给钱就行。

如果摊主不拿,那直接就别给钱,让摊主自己去公正起诉就行了。

“玉不过手”是一个基本的常识,尤其在这种小摊,一定要注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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