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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渭源县公安局提请批转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案件,决定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

来源丨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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