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还以为“微波”“射线”“电磁脉冲”“次声波”“穿墙雷达”等概念和装备还仅存在于物理书上和专业的工厂车间时,殊不知,这些东西早已被一些歹毒的犯罪分子盯上并且当做害人的利器使用,相比于传统的直接接触的人身伤害,这种非实体、非接触性的伤害方法,更具有隐蔽性,是从心理上和精神上进行长时间的折磨,直至人精神崩溃,实在是太可恨了。
这种作案手法被称作“有组织纠缠”,这两年,在我国愈演愈烈,如果在你正在遭受以下折磨:被跟踪、被监听、被莫名其妙的噪音滋扰、被射线辐射、被慢性投放下毒、被投放危险物质、被隔墙受伤等,那你大概率是被人采用这种手段打击报复了。
之前17年的时候就曾经有新闻报道过小区里辐射伤害的新闻:张先生有一台便携式辐射检测设备,一天晚上,辐射检测设备的辐射值突然超出正常值数百倍,这让张先生怀疑自己所住小区有辐射装置,于是拨打了环保投诉电话和110,虽然过程并不是很顺利,但最终还是发现了自己邻居家的x射线探伤机。
少部分人得到了解脱,但大部分人的遭遇是没有被看到的,今天陈律师就替他们发声,因为陈律师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但是陈律师接待过类似的咨询,并且办过这样的案子,经过与当事人的长期接触和疏导,很能理解她们的难处:自己遭受不易取证的伤害,本就伤痕累累,结果告诉亲戚朋友,还没有人相信她,还被怀疑有被迫害妄想症等精神病,强制送去精神病院,每天都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难道这样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其实,这种行为严重的话会触犯多个刑法罪名,比如采用射线攻击就可能会构成非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比如以下这个案例:
行为人古某因为工作原因,接触过一些医疗设备,了解到采用放射性物质照射可以给人体造成伤害,于是就产生了加害自己工作上的仇人刘某某的想法,于是就想办法联系了仪器厂、伪造身份和准购证,购买了铱(放射性同位素)射线工业探伤机,并且又买了一套工具,把设备装在了办公室,害怕辐射自己,又给自己单独买了一身X光防护衣,使用铱源直接对刘某某的身体进行照射,致使刘某某及在该中心工作的70多名医护人员受到放射源的辐射伤害。审理法院认为铱(放射性同位素)射线工业探伤机对人照射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最终被判处死刑。
但是很多受害者还在阴暗处被折磨,很多有组织纠缠犯罪团伙还在肆意猖獗,陈律师觉得应该写点东西,为这些人发声,让这些人被更多的人看到,也希望这些受害人能够勇于站出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国家司法部门能够重视这种现象,加大打击力度。有需要帮助的朋友可以私信或者评论。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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