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教育驾驶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雅安交警向社会公布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被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据悉,截至2024年6月30日雅安市共有2人被判终生禁驾。

案例一:

2023年03月27日22时23分许,任某驾驶川TU****小型面包车从天全城区方向往新华方向行驶,行至天全县梨三路13公里800米(小地名:野楠窝)处,与卧在道路上的高某某发生碾压时,同向后方由徐某某饮酒后驾驶的川TK****微型轿车与川TU****小型面包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高某某受伤经天全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徐某某驾驶川TK****微型轿车逃离现场。

徐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处以“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2023年08月01日05时17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川AG****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108国道从九襄镇方向往富林镇方向行驶,行驶至108国道2532公里450米处,驶出右侧路面,与前方同向行驶由严某某驾驶的川T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停放于路外的晋J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晋JZ***号仓栅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严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川AG****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川T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驾驶川AG****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逃离现场。

张某因实施“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处以“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是终身禁驾?

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身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何种情况会被终身禁驾?

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一种类型,对其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类型,对驾驶人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身禁驾的后果

一旦被终身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供稿: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