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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廉洁南昌消息:

日前,经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南昌市西湖区纪委区监委对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刘子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子南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将应当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与他人合伙开设公司;违规在下属公司领取报酬;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得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损失;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靠担保吃担保,在帮助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等融资方面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子南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子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子南,男,汉族,1961 年4月出生,江西莲花人,大专学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 年4 月退休。曾在江西国药厂、南昌市乡镇企业咨询公司、南昌市乡镇物资公司、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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