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斌曾任彭真秘书,1966年曾受冲击暂停工作,63岁副国级干部。
1925年,王汉斌出生于福建,自幼年起便远赴缅甸仰光,在华侨中学学习。
16岁那年,王汉斌在异国他乡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共仰光区委委员及缅甸华侨战时工作队队员。
1942年,王汉斌选择回国。在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学习,他不仅深研历史,更担任“民青”第一支部委员及地下党第一支部委员,默默为党的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抗日战争期间,王汉斌活跃在抗日救亡的前线,积极宣传党的抗日主张,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为培养抗日骨干分子不遗余力。
抗战胜利后,面对国内复杂多变的局势,王汉斌选择留在北平,以清华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等高等学府为阵地,继续开展地下党工作,参与并领导反内战、反迫害、反饥饿的爱国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王汉斌留在北京工作,担任北京市委书记彭真秘书一职。在彭真的悉心教导下,王汉斌快速成长,积累丰富的职业技能和经验。
期间,王汉斌协助处理众多繁重的文书工作,出色地完成许多巩固新生政权的重要任务。同时,王汉斌积极参与北京市的城市建设与文化发展工作,为首都的现代化进程贡献智慧。
好景不长,随着“十年特殊时期”的到来,王汉斌和他的家人遭受冲击。王汉斌因其长期在北京市委的工作经历,以及曾作为彭真的秘书这一身份被“打倒”。
同时,王汉斌的妻子彭珮云也成为大字报批判的对象,导致夫妻二人被暂停工作,被迫到外地进行劳动改造,接受再教育。
在农场和工厂的日子里,王汉斌没有放弃对政治和法律的热爱与追求,利用一切机会与同事们分享自己对国家与政策的看法。
“四人帮”被粉碎后,王汉斌重新回到政治舞台,得到中央的肯定和重用。
1979年,王汉斌被调到全国人大工作,先后担任全国人大副秘书长、秘书长等职务。
在人大工作期间,王汉斌致力于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制建设,推动一系列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订。
王汉斌不遗余力地推动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在他的努力下,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988年,63岁的王汉斌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为副国级干部。
在这一岗位上,他继续推动法制建设,关注普法教育和法律实施工作,积极倡导和推动法律的有效执行。
王汉斌的妻子彭珮云也是一位杰出的女性干部,改革开放后,她担任国务委员、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主导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
彭珮云提出的“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等口号深入人心,为中国的人口控制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王汉斌和彭珮云这对夫妻在事业上共同进步,在生活中相濡以沫,夫妻二人感情深厚,成为党内一段佳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