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据青岛晚报报道:近日,青岛胶州市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自称“富二代”的男子骗取素未谋面的“表妹”14.7万元,为逃避还款责任发布虚假死亡消息。

据青岛晚报报道:近日,青岛胶州市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自称“富二代”的男子骗取素未谋面的“表妹”14.7万元,为逃避还款责任发布虚假死亡消息。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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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化名)妄图通过发布虚假死亡消息来逃避还款责任。(胶州市人民法院供图)

为打赏女主播,他网上自称“富二代”,并向网上新认识的女网友索要了14.7万元。

日前,胶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王铭(化名)向素未谋面的张悦(化名)实施诈骗行为后,妄图通过发布虚假死亡讣告来逃避法律制裁,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精心策划的花招最终被识破,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冒充“富二代”网上设圈套

据了解,王铭是一名手机店的销售员,工作之余迷恋上一位网络女主播,但由于家庭条件一般,无法打赏主播。随后,他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张悦,张悦家庭条件优越,其父母在去年6月给了她一笔出国留学的费用。由于两人是老乡,王铭对张悦嘘寒问暖,特别关照,虽然两人素未谋面,但张悦已将王铭视为自己的大表哥,为了骗取张悦的钱财,王铭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豪车、美食、高档消费品的照片,为自己塑造了“富二代”的形象。

去年7月到8月,王铭向张悦虚构了自己做生意未回款、车辆刮伤需要钱、朋友结婚需要随礼等虚假信息,先后诈骗了张悦共计人民币14.7万元。骗得的钱款,他均用于打赏网络女主播及个人消费。

逃避还钱伪造死亡信息

据胶州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逄伟宏介绍,在面对张悦索要欠款时,王铭已是囊中羞涩,于是他精心策划,伪造了自己死亡的信息,王铭以其父亲的名义在个人朋友圈为自己发布了讣告,称其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梗抢救无效,于2023年8月25日19时45分去世,试图让受害人张悦相信他已离世,不再索要被诈骗的钱财。

眼看留学的日子就要到了,张悦被学校催着交学费。她一边沉浸在不相信大表哥王铭已去世的事实,一边想办法“追债”。“你真的死去了吗?好汉做事好汉当,我难道要找叔叔阿姨要钱吗?”通过微信留言,几日后王铭并没有回应。随后,张悦通过各路打听联系上了王铭的父母,而王铭的父母并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向张悦索要了14.7万元的事实。张悦在察觉事有蹊跷后,便向警方报了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铭精心构造的骗局随之被警方揭穿。

构成诈骗罪被判刑

逄伟宏说,在庭审过程中,王铭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深刻忏悔。其父母也代他向受害人进行了赔偿,但王铭因已触犯法律,将要面临严厉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内容,“实施诈骗罪者,依据涉及金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等刑罚。涉及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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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援引

《刑法》第266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诈骗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二是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三是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四是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一般标准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各地方标准

【一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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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诈骗罪的量刑情形

从严惩处情形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数额从严】

具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①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②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③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④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⑤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⑥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

省份

其他情节严重(3-10年)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10年-无期)

吉林

4万

45万

4万

45万

山东

7万

45万

陕西

4万

45万

山西

7万

45万

辽宁

5万

45万

河北

6万

45万

【注】其他各地区一般掌握为“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80%

江苏:诈骗数额接近“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以上①-⑥以下①-③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①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或者使用诈骗的款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②多次诈骗的;

③曾因诈骗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省份

数额较大(3年以下)

数额巨大(3-10年)

数额特大(10年-无期)

江苏

6千(4.8千)

10万(8万)

50万(40万)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①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②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③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④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⑤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⑥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⑦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⑧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⑨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⑩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诈骗类型

其他情节严重(3-10年)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10年-无期)

电信诈骗

2.4万

40万

【注】上述规定的“接近”,一般应均掌握在相应数额标准的80%。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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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

02

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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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做任务的就是诈骗!

2、冒充客服类诈骗:网购声称商品有问题办理多倍赔款的,或者声称误开会员帮你取消的,或者声称包裹遗失办理赔付的,或者要求私加个人微信、QQ处理订单的就是诈骗!

3、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游戏充值、账号装备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的就是诈骗

4、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以无息无抵押为由吸引学生进行贷款,提供虚假网址填写内容套取学生信息,后称账户信息异常,需要汇入资金解冻的,此类都是诈骗!

5、冒充领导、老师类诈骗:微信、QQ添加好友自称是学校领导、老师,收取培训费用的,或者以不方便用自己名义转账,要求向指定账户转钱的,请先通过电话、视频或当面核实对方身份!

6、发放补助类诈骗:声称发放各类助学补助,但要先交钱的就是诈骗!

7、网络交友诈骗:一般都是通过网上添加的好友,聊天后熟悉并成为好朋友或者变成恋爱关系,善于利用花言巧语蒙蔽受害人的理智,再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对于网络交友,我们需要谨慎处理,不可意气用事。

8.网络购物诈骗: 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重新激活。 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受害人填写好淘宝账号、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后,卡上金额被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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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

校园贷

不法分子往往以“零门槛、无抵押、无利息”等不实信息为噱头,诱导学生盲目借贷,刻意隐瞒手续费与服务费、还款期限、逾期赔偿等关键信息,导致借贷学生背负高额利息。在学生无力偿还欠款时,不法分子再次出动,诱骗学生从新的平台贷款,以贷还贷,周而复始形成连环贷。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还会打着专业培训、兼职实习介绍、就业推荐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或是伪装成政府工作人员,以“禁止大学生网贷”“查询征信”为由,诱导学生将网络贷款转至所谓的“清查账户”,导致借贷学生陷入资金和信用的双重危机。

参与两卡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最轻会受到银行卡、电话卡惩戒,即5年内不能新增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并对网络支付功能进行限制;行为触犯《反诈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可能被公安机关采取行政罚款、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行为触犯《刑法》涉电诈类罪名条款的,将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打击处理。

03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措施

个人信息保护好

不要随便泄露自己的电话号码及身份信息。现在是信息泛滥的社会,同时个人信息的泄露异常严重,很多不良分子利用各种手段窃取他人信息.以此为基础,通过电话、网络,伪装自己身份,骗取大众钱财。

多问多涨“姿势”

在收到不利于自己的信息或接到同样的电话时,不要自己盲目行事, 可以与家人沟通商量或到有关部门查询事情真伪,不要轻易给陌生人汇款。

贪小便宜吃大亏

在网上购物时,同一商品,有的卖家会用远远低于其他店铺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眼球。很多消费者,因为看见价格低廉,就赶快下手买下商品。结果花了钱却迟迟不见快递的到来,其实这时卖家已经“卷铺盖走人”了,由此骗取广大消费者钱财。

网络交友需慎重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虚拟性,通过网络聊天、交友等手段,“循循善诱”,一步步消除受害者的心理防线,取得受害者信任后,恣意骗取钱财或实施其他犯罪。网络交友需慎之又慎,不可随意轻信他人,多留个心眼,不要随意告诉网友自己的具体姓名、学校和家庭情况等。

获取信息要甄别

在微信、QQ等社交信息中,总会流传着高薪聘请打字员、淘宝客服等消息,看到可以在家兼职,很多人都心动不已。但这些信息中存在很多令人争议的地方,在联系负责人时,切勿轻易交钱,损害个人利益。

吸引眼球的毒糖果

有的危险网站,以夺人眼球的标题,吸引人们点击进入网站。其实,在点进网站的那一刻,用户的信息已经泄漏,尤其是那些手机、电脑中信息较多的用户更需要注意。

重要的话写在结尾

报警“三部曲”牢记于心:

1.准确记录骗子的行骗方式。

2.尽快拨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3.将你掌握的所有骗子的信息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回忆被骗详细过程,配合民警做好笔录。

来源: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汇经资讯、中山路街道观海社区、织里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