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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涉及“安徽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万达亲湖苑店违法经营食品案”。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市监处罚〔2024〕154号
当事人:安徽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万达亲湖苑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0CYKXE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企业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当事人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
行政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1.85元;3.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8日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