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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一起诉前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手捧“护营商环境,守公平正义”的锦旗来到祁县人民法院,将其送到了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心驻站员额法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白金山和书记员崔振星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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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面相对少见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我院赠送的锦旗。

原告是一名钢材销售企业的经营者,被告则是本县境内一处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被告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原告的公司购进钢材,拖欠原告钢材款未能及时支付,除本金外,仅违约金就欠原告180余万元。双方之间的纠纷经我院委派至祁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心诉前调解,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我院准备就双方的调解意见给他们出具调解书时,面对减半收取后还得有15000余元的诉讼费,双方当事人都犯了愁,数额太大,一时双方谁都拿不出来。在此情形下,负责指导调解此案的法官白金山当即决定变更结案方式,变司法调解为司法确认。在法官和书记员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双方当事人重新变更了诉讼主体,明确了诉讼请求,再次签订了规范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予以证明,双方同时向法院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书,经法院审查后,当即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虽然以上一整套操作又消耗了将近两个小时,但实实在在的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15000余元的诉讼费。手捧着裁定书,双方当事人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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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祁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到首位,从点滴做起,从个案上下功夫,以润物细无声的细致工作努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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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李明 图片、编辑 | 陈璐

核稿 | 王文静 审核 | 张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