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华新园·君望公馆于2024年6月份发通告,自7月1日起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无法开车进入小区,并于同天撤销了门口保安的岗位。这直接导致业主家在眼前,车在门口,无法进入小区。
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过租赁的问题, 甚至提出可以接受停到地面上, 但是开发商回复: 地面上的位置属于商铺,我们无权停车; 地下位置属于开发商, 不购买车位的业务无权使用。 开发商声称他们华新园所有小区全部只卖不租, 不存在任何问题。
真的不存在任何问题吗?李沧区华新园君望公馆的业主朋友首先要问清楚小区的车位是否有独立产权,因为现在大部分小区的车位都属于人防车位是没有独立产权。这种人防车位的产权归属于国家,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
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谁,具体情况如下:
1.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
2.目前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所建设的,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开发商享有其使用权。人防车位具备了构造,利用上的独立性,不属于业主共有。
3.人防车位不能进行买卖,人防车位和小区的产权车位是不一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是开发商在使用和管理。
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所改建成的地下停车位。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基于人防工程的重要性,一般产权也不能登记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但没有买卖权利。
如果华新园·君望公馆的车位没有独立产权,那么开发商2024年6月份发的通告本身就与相关法律相悖,不值一驳。其实大部分开发商“售卖车位”,签订的合同也是20年的长期租赁合同,就是因为开发商没有产权不能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