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剧开播,每天更新集数不够看?近日,重庆晚报读者林琳报料称,她在刷抖音直播间时发现,有人利用观众这种心理,打着提前看电视剧全集的旗号,引导大家加粉丝群分享全集视频资源,结果却是假的。

进直播间粉丝群看全集

结果被忽悠

最近,由谭松韵、许凯等主演的电视剧《你比星光美丽》正在热播,“80后”林琳是该剧的“剧粉”。

7月6日晚,《你比星光美丽》更新到第9集,林琳无意间在抖音直播间刷到有人直播表示可以抢先看该剧的全集。

林琳进入直播间粉丝群后收到的《你比星光美丽》全集二维码,实际是“砍价”链接。

“直播页面屏幕上有这部剧的海报,还有1至40集的标志,看上去很真实,主播在直播间称进粉丝群就能获取全集视频资源。”林琳说,她按照主播的提示,送了1钻(扣了0.1元钱),进到粉丝群。不久,群主就分享出一个有电视剧海报和二维码的图片,上面写着扫码看全集,还提示要下载抖音极速版,使用抖音极速版扫描二维码。

林琳被忽悠了。“扫描二维码进去是一个购物砍价的链接。”林琳说,自己虽然只损失了1钻,但这样欺骗观众达到引流目的的行为让她很气愤。

“中招”的剧有不少

观众进群被禁言

7月9日、10日,记者用抖音搜索发现,“中招”的剧还不少。比如,《长相思第2季》也有不少人在直播间称可抢先看全集。这些账号名称很多都与剧名有关,比如“长相思2全”“长相思2抢先看”“你比星光美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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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称可抢先看《长相思第2季》全集

7月9日晚,一个名叫“相思哥”的直播间直播称可看《长相思第2季》。记者送1钻进到了粉丝群后,群主迟迟不分享网盘视频链接,还将群设置成“全员禁言”状态,杜绝网友之间的交流。

2个多小时后,群内分享出了一张图片,画面中的内容与林琳遇到的情况类似,需用抖音极速版扫描二维码保存全集。扫描二维码后,屏幕上立即跳出“助力成功”,关闭之后是“砍价”的购物分享页面,根本不是电视剧视频资源。

记者进入多个抢先看热播剧全集的直播间,发现这些直播间存在很高的相似度,背景要么是这些热播电视剧的人物剧照,要么就是某个网盘的下载页面。直播页面看不见“主播”,只能听见人声称,“点关注、亮灯牌,加粉丝群看全集”“下播后就分享资源”等。

有的“主播”偶尔还用手机点开一个视频,向观众展示能够播放。实际上,“主播”每次点开视频都只播放片头曲后就立马关闭掉。

记者还发现,这些直播间很快下播,但很快又有新的直播间冒出来。

客服

发现与直播内容不符可举报

7月10日下午,记者以观众身份致电抖音95152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主播以看电视剧为由诱导观众加粉丝群,进群后与直播内容不符,实际是诱导下载APP后进入了砍价链接,这种情况建议观众保留证据,比如录制一段视频或截图,然后向平台对该账号进行举报投诉。

该客服人员表示,在平台上,点击对方头像,进入对方主页,点击右上角“…”标识后,再点页面中的“举报”二字就可投诉举报,也可拨打客服电话举报。相关团队在收到举报投诉后会进行核实,若查到确实有违规便会对主播进行相应的处罚。

律师

诱导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1.以看电视剧全集为由诱导观众加粉丝群下载APP后“砍价”,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万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规定,该诱导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2.“主播”这样欺骗观众,平台有监管之责吗?

赵万春律师:“主播”这样欺骗观众,网络平台有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经营行为具有监管义务。就本案而言,平台具有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下架虚假宣传链接、提供商家备案信息、处罚商家虚假宣传行为等监管职责。

3.虽然被骗观众只损失了1钻,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还能维权吗?

赵万春律师: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主播”以看电视剧为由诱导观众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返还款项等。若金额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则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能否维权并不在于金额多少,关键在于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消费者一方面可以与商家协商退款或向平台投诉,另一方面也可以报警或直接起诉维权。

“主播”正是抓住了消费者“金额小,维权成本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而肆无忌惮,只有大家都积极维权、敢于维权,类似这样的恶行才会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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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张春莲 实习生 郭馨

编辑:蒋丽霞

校审:李琅

总值班: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