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学府街小学2024年小学 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辛集市学府街小学为市教育局直属的完全小学,位于文昌路以西、学府街以北、垒头大街以南。占地面积约53.5亩,建筑面积1.39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轨36个教学班,1980个学位。学校服务人口约2.6万人。
学校特色:学校秉承“尊重每个孩子的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绽放自己的精彩”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打造科普文化校园。辛集市学府街小学依托专业设备,抓好特色课程建设,是一所天文、航空科普教育特色学校,科普文化成为校园文化的主基调。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观澜壹号、大羽孔雀城、九方世纪园、百合御景城、鹿港小镇、润城悦府、锦园、卓玺公馆、绿城国际、百合御景城、大诚天悦、智慧健康城等住宅小区。
报名方式
一年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报名+现场验证方式。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7月8日—7月12日
第二次报名:7月15日—7月16日
2、资料审查:7月25日-27日,接到现场验证通知的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自备一个档案袋,一生一袋。)
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关注平台。微信搜索并关注“中小学报名平台”,开学前不要取消关注,后续会推送相关通知。
第二步:网上报名。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所属类别,再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并根据学校反馈结果及时完善补充报名材料。未在网上报名的不予提供学位。
第三步:学校初审。学校对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发送验证通知,明确现场验证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材料。
第四步:现场验证。学校通过现场验证和入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审查入学资格,接到现场验证通知的家长凭报名号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验证。不按规定要求验证或逾期的视为放弃学位。
第五步:资格复核。学校将入学信息报市教育局复核,市教育局协调公安、住建、自然资源、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或所提供材料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学校驳回。
第六步:公示确认。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完成网上确认录取操作,分批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七步:领取通知。学生家长根据平台推送的通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报名材料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1 父母(监护人)身份证 报名乡镇、市区学校均提供 2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口簿/祖辈户口簿 报名乡镇、市区学校均提供。以祖辈房产报名市区学校时提供祖辈户口簿 3 医学出生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户口未在一起的提供 4 房产证明 报名市区学校提供。父母或祖辈所属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书及正式发票等)、政府拆迁安置协议 5 实际居住证明 报名市区学校提供。物业、水、电、暖等费用缴费凭证 6 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提供 7 工商营业执照/务工劳动合同 外来随迁子女类提供 8 房屋租赁合同 非本市户籍且无本市房产的提供 9 工资及社保证明/纳税凭证 外来随迁子女类提供(社保参保地为辛集且缴纳满6个月,不含补缴) 10 优抚待遇相关证明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 11 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 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辛鹿英才卡)服务对象提供 12 来辛投资兴业证明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市重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重点企业投入者或管理者提供
(二)相关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户籍挂靠非直系亲属户籍的,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空挂虚无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3.私人之间所签署的购房协议、务工合同或其他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4.本市户籍家庭临时租住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5.未在认证或与居住证地址不一致的租住房产内居住,不符合入学申请条件;
6.因城中村改造已拆迁但未回迁的家庭,可提供户口簿、拆迁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待核实无误后安排其子女入学。重新购房的家庭,到新购房产对口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
7.居住证若非个人原因导致入学报名时无法按时取得,可经“冀时办”APP查询办理时的登记凭证并上传;
8.缴纳社保证明可下载“河北人社”APP ,依次选择“服务”——“社会保障”——“证明验真”——“证明材料下载”,然后上传。
招生类别细则
类别
序列
条 件
说 明
户籍房产类
一、
户房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父母房产)一致,且都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与祖辈户籍一致、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祖辈房产)一致,且都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住宅房产,可视为“户房一致”。
祖辈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依据。
二、
无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未在学校服务区内,但在学校服务区内购有商品住房且实际稳定居住。非辛集户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购商品住房具有可查证的网上签约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书),可视为“无户有房”。
商业用房、商住房、小产权房和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夫妻共有除外)。
三、
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至少一方与祖辈户籍上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祖辈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住宅房产。祖辈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辈户籍的顺序靠前。
外来随迁类
外来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参保地为辛集市且缴纳满6个月,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开具、个人缴纳的自行开具),实际居住地与居住证地址一致,在对口服务区的学校申请就读。
提供经商务工材料越齐全的,对口服务学校录取。不符合入学要求或入学材料不齐全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政策支持类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辛鹿英才卡);
3.来辛投资兴业人员子女,市重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重点企业的投入者或管理者。
1.《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冀政〔2023〕1号);
2.《辛集市实施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暂行办法》(辛办〔2024〕3号)。
注:1.“户”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2.学校按照以上类别平行录取。“户籍房产类”以“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无房无户”顺序依次录取,“外来随迁类”“政策支持类”以不同条件平行录取。当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序列靠前、材料齐全合规的学生到对口服务区学校入学,其他学生统筹调剂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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