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被人抢劫了!”2023年12月30日清晨6时许,沭阳公安机关接到一位出租车司机的报警电话,称刚刚被一名男性乘客持刀抢劫。接警后,公安机关当日便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归案。归案后,孙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孙某某作案时竟然不满18周岁,其抢劫的动机不为别的,竟只为弄点小钱,买几只“上头电子烟”过过瘾!

上头电子烟

居然添加了毒品成分

一支电子烟而已,究竟是什么样“上头”的诱惑,让17岁的少年铤而走险,走上持刀抢劫的犯罪道路呢?检察人员经全面审查发现,2023年12月29日晚上,孙某某和同伴在KTV娱乐期间,见同伴吸食“上头电子烟”后,像喝醉酒一样,双手发抖,走路都走不稳,仿佛产生了幻觉。禁不住新奇与刺激的诱惑,孙某某吸食了一支“上头电子烟”。然而,这不是普通电子烟,而是添加了依托咪酯毒品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孙某某因吸食后“上头”,在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毒瘾发作,却又囊中羞涩,竟萌生了抢劫出租车司机钱款购买电子烟的荒唐念头。待出租车行至偏僻无人处时,孙某某掏出水果刀抵在司机身上,劫得部分现金和支付宝转账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孙某某劫财后第一时间微信联系卖家购买“上头电子烟”,还没拿到货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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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某涉嫌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同年6月5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其中所含的依托咪酯是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药,吸食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手脚发麻的症状,长期吸食可能导致记忆力下降、腿脚瘫痪、呼吸抑制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犯罪处理。广大青少年一定要警惕“合法”“上头”的欺骗与诱惑,对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坚决说“不”,切莫盲目追求一时快感而以身试“毒”,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让青春韶华就此蒙尘!

来源:中国检查网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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