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向未成年人售酒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个别经营者罔顾法律禁令,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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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收到12345市民热线转办线索,反映辖区某超市向小学生售酒,分局第一时间将该线索分派给具有管辖权限的文昌市场监管所核查处置。经查,该超市向1名小学生售卖了1瓶雪花勇闯天涯啤酒,文昌市场监管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作出了罚没款合计800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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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提醒:向未成年人售酒,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让酒精远离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任务,请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保护环境。
来源:沙坡头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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