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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24年6月17日09时25分,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冯春健、席晓云在客运中心站南侧裕华东路南侧巡查时发现,冀FJ1805客运班车正在招揽乘客。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经检查,该客运班车停靠在此地并招揽了3名乘客,乘客将乘坐此车去往高阳县下车,并于发车时每人付车费12元。该车所有人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该车由驾驶员许伟驾驶。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冀FJ1805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并处于壹千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

处罚日期:2024/06/28

来源:信用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