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王鹏宇等1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鹤政任〔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王鹏宇任鹤庆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方丽媛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施学锋任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王家兴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杨召华任县公安局云鹤派出所所长;

李晓红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汝欢任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杨  顺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郭向红任县司法局黄坪司法所所长,免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子恒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反恐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司法局黄坪司法所所长职务;

母胜华任县治安拘留所所长;

张国祥任县公安局辛屯派出所所长;

杨钰碧免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职务;

李桂香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职务;

陈钟武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兆华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鹤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锦寿免去县公安局辛屯派出所所长职务。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