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王鹏宇等1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鹤政任〔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王鹏宇任鹤庆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方丽媛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施学锋任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王家兴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杨召华任县公安局云鹤派出所所长;
李晓红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汝欢任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杨 顺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郭向红任县司法局黄坪司法所所长,免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子恒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反恐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司法局黄坪司法所所长职务;
母胜华任县治安拘留所所长;
张国祥任县公安局辛屯派出所所长;
杨钰碧免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职务;
李桂香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职务;
陈钟武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兆华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鹤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锦寿免去县公安局辛屯派出所所长职务。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