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邓献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府任〔2024〕1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邓献奎同志任县公安局视频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陟凌同志任县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窝沿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罐子窑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地瓜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龙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地瓜派出所所长;
周文玉同志原县财政局南湖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周朝进同志原县财政局楼下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方同志原县财政局青山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侯祥同志原县财政局新店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永富同志原县财政局罗汉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青霞同志原县财政局地瓜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曹应鹏同志原县财政局高棉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俊同志原县财政局白沙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方洪杰同志原县财政局龙吟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普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THE END
来源丨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掌上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