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伯理主持召开漳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兰、吴美珍、陈炳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魏祥凯,监委副主任谢可刚,法院副院长陈长奘、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毅,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主席候选人及代管人大工作的领导,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人事任免

会议审议《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元鹏同志辞去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因挂职期满及其本人提出的申请,经会议表决,决定接受陈元鹏同志辞去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漳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鲁洪柯同志作任职表态发言

会议审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鲁洪柯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鲁洪柯同志为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审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有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免去:陈有燕同志的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曾维同同志的漳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唐丽萍同志作任职表态发言

经表决,决定任命:

陈有燕同志为漳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唐丽萍同志为漳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颁发任命书

任职人员宪法宣誓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