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的尽头,尽是编制”,这句小诗道出了多少体制内人士的心声。编制,简单来说就是数人头,一个单位核定多少编制,就按多少人头拨款发钱。在体制内,各种身份琳琅满目,公务员之间的差距也如天壤之别。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那些看似公务员,实则并无编制的四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精彩,同样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思考。

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委委员:农村的“CEO”,编制却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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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村里的“CEO”,听起来风光无限,但编制却成了他们的谜团。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是真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村干部,通俗一点说就是农村的“管理者”,在村民眼里是个大官,但实际上他们并不属于公职人员,也没有编制。他们的工资由地方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共同承担,虽然无编制,但他们的工作同样繁重,同样需要承担巨大的责任。他们的工作值得我们去尊敬,去思考如何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

二、社区工作者:合同制下的“隐形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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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简称社工,他们既不是事业编,也不是公务员。在群众眼中,他们可能只是物业公司的一种变象,但实际上他们是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地点一般都是在居委会,服务区域是社会基层社区。根据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居委会属于居民自治的组织,和村委会一样,并不属于行政单位,因此也不存在所谓的编制。社工的工作虽然比企业好,但比起事业编和公务员来说又差了一截。然而,只要他们不辞职,就可以一直干到退休。现在,很多社区满三年的干部就能报名参加街道办的定向事业编考试,这给了他们一个转正的机会。但即便如此,社工的身份和地位仍然需要我们去关注和提升。

三、协警辅警:公安队伍里的“尴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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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试的都当了公务员,会干事的都在干辅警。这句话虽然有些调侃的意味,但却道出了辅警在公安队伍中的尴尬地位。辅警的产生是因为警察的编制和人数不够,所以招聘了合同制的辅警。他们没有编制,不可以单独执法,只能辅助警察进行工作。他们在用人单位的地位并不高,甚至成为了巡逻、执勤以及交通道路疏导的主力军。他们的工作非常辛苦,急难险重任务都冲在前,但工资却不高,甚至没有级别和编制。他们属于合同工,干到退休都不能转正。这样的待遇和地位,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更好地保障辅警的权益和地位。

四、书记员:聘用制下的“隐形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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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书记员也是一个容易被误认为公务员的群体。他们听起来挺高大上的,但实际上并没有稳定的编制保障。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委任制的书记员是有编制的,而聘用制的书记员却没有。别看只是一字之差,差距却非常大。聘用制书记员虽然不是编制内的员工,但很多也是通过正规渠道考试进入的,稳定性也很高。他们的工作主要就是辅助记录每场庭审的整体过程,要求速记能力很强。然而,这个岗位只适合暂时考不上编制的过渡一下,长期需要养家糊口就不行。这样的现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更好地提升书记员的地位和待遇。

这四类人,虽然他们没有编制,但他们的工作同样重要,同样值得我们去尊敬和思考。他们用自己的辛勤付出,为我们的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应该更加关注他们的权益和地位,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改革和完善我们的体制和制度,让每一个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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