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天祝县打柴沟镇创新社会救助领域“物质+服务”救助方式,积极做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日常照料和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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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三类方式”,明确照料服务途径。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行动,在摸清每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实施“一人一策”,明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途径。集中供养。对于自愿选择集中供养形式的对象,按照“应入尽入”原则,根据自理能力和健康状况,一律安排进入县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和养护福利中心进行集中供养。确定管护责任人。对于生活能够自理且不愿集中供养对象,逐人确定管护责任人,细化照料服务内容,保证供养对象生活质量。对于照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活状况差的失能半失能对象以及智力、精神残疾对象,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争取其对象、近亲属、照料服务人支持,全面实行集中供养。政府购买服务。对于不愿意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照料服务,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定期上门,落实“三个一”服务,即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清洗一次衣物、每月理一次发,就医陪护等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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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制度”,夯实照料服务基础。落实日常照料制度。管护责任人按照签订的管护协议,落实照料护理服务,充分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医疗照护、人身安全、丧葬服务、规范使用护理资金,充分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落实定期探访制度。镇、村(居)委会安排专人每个月对辖区内的服务对象入户探访,做好探访记录,查看服务对象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督促照料人落实照料责任。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协助照料人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协助妥善安排照护服务。落实监督检查制度。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定期进行入户探访,检查照料护理情况及探访工作是否到位,协助解决服务对象遇到的各种困难。

强化“三项措施”,确保照料服务成效。强化各方责任。落实镇人民政府是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村(居)委会监护责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指导和督促村落实照料服务协议内容,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为服务对象至少做一次体检、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提供各种精细化照料服务等。强化督办考核。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进行考察,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终止照料护理费的发放,督促村(居)委会更换管护责任人。强化跟踪问效。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不定期对特困人员申报审核、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照料护理费发放等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重点关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查处群众发现揭露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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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周昳轩

(来源: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