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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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慈溪市召开。会议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最⾼检、省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要求,全⾯部署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基层检察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的部署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坚定信心、锚定方向、奋力前行,推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取得更大实绩实效,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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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巩固认识、强化担当,切实增强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准确认识部署推进“枫桥式检察室”的初衷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定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要牢牢把握已挂牌运行基层检察室这一“基本盘”、传统乡镇(街道)基层检察室这一“提升面”,“枫桥式”这一“动力源”,让基层检察室真正有“生命力”。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切实推动“枫桥式检察室”真正发挥作用,取得更大工作成效。

会议指出,要立足职能、把握方向,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走深走实。要坚持以优化提升为前提,对照人民群众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问题短板,推动已挂牌运行的基层检察室进一步做优做强。要坚持以检察履职为根本,紧紧围绕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开展监督办案,高质效办好辖区内“四大检察”案件。要坚持以体现“枫桥式”为关键,自觉融入“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县域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矛盾化解,助力基层治理,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上展现基层检察室的价值和担当。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强化组织领导,把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长期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做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转、实质化运行。要强化创建引领,首批命名的15个“枫桥式检察室”要带头示范,其他基层检察室要严格把握标准,坚持质量为先,扎实推动第二批“枫桥式检察室”创建。要制定完善基层检察室履职基本规范和工作评价机制,完善内外协作机制,推动规范建设发展。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总结研究,深化数字赋能,为基层检察室实质化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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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常委、慈溪市委书记林坚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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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焉军主持会议并发布“枫桥室检察室”统一标识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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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检察院、宁波市检察院、⾦华市检察院、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桐乡市检察院及慈溪市检察院周巷检察室、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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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参会人员参观了慈溪市检察院周巷检察室,并与当地党委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围绕加强“枫桥室检察室”建设开展座谈。长兴县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常山县检察院球川检察室、岱山县检察院衢山检察室、天台县检察院平街检察室、青田县检察院船寮检察室负责人及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交流发言。

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检察日报浙江记者站站长,各市检察院分管检察室工作的院领导及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基层检察室主任参加现场推进会。

来源:浙江检察

审核:汪 伦

监制: 张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