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中国人,几乎都知道这么一句话:民以食为天。

在我们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吃饱喝足”不再是问题之后,在食品安全方面却出现了不少的问题。

远的不说,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土坑酸菜等,肯定都是大家记忆犹新的。而随着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类似的事情其实是越来越少的,大家对于“入口”的东西总体上还是比较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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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近出现的“罐车卸煤制油后直接装食用油”事件,却再次颠覆了我们的认知——这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法规的严重挑战,更是对消费者信心的重大打击。

经常做家务的网友们都知道,我们普通家庭对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都是能分开多远就分开多远进行存储的。而在这起媒体曝光的事件中,一些运输公司的罐车卸完煤制油之后,没有任何的清洗工作,就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了,更可怕的是,在罐车运输行业,这种混用且不清洗的情况,是公开的秘密,是业界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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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几天很多专家们的科普中我们可以知道,煤制油主要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都是对人体有害的,这些有害物质污染了食用油之后,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想必都不用专家再给我们继续科普了。

更何况,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仅仅是“罐车卸煤制油后直接装食用油”,谁能保证这些罐车,没有在运输高毒化工液体、工业液体之后,也运送过食用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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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到这里,真的是非常深刻体会到了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感觉。

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是法律法规,但是在食用油运输方面,并且没有强制性的标准,现在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大家注意了,我们这里说的是“推荐性”,这个《规范》里面只是了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该使用“专用容器”,但由于《规范》只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对相关行业的厂家并没有太大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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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对这次的食用油运输乱象,最大的问题其实并不在运输监管部门,因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也就是说,食用油的运输,虽然没有强制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食用油从生产到人民群众的餐桌上,是没有任何法律去规范和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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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运送的司机以及涉事的相关公司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法律法规,但是他们为省下每次清洗罐车的几百块钱,最终还是选择忽视了基本的道德和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面对食用油运输领域存在的一系列乱象,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及时出面,联合执法,严惩相关企业和人员——尤其是那几家很有名头的企业,用实际案例带来的震慑,让罐车运输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运输行为,确保运输安全。

一句话:老百姓分不清这事儿归谁管,不代表这事就可以没人管。

最后,通过这个事情,我们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包括食用油运输在内的各种需要专用车辆运输的食品,都明确清洗、消毒标准以及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等,这样才能治标又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