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7月4日下午5点多,沈阳市一小区发生刑事案件,一名男子持刀在小区里对着行人乱砍,导致3人不幸死亡1人受伤,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行凶原因不明,但是告知该男子有精神病史,网友得知这个消息直接炸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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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沈阳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布了视频,一名白衣男子拿着刀在小区里到处砍人,有人就是看了他一眼就被砍倒在地,几个人倒在血泊中,现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拍摄视频的人就住在小区楼上,这个视频在网上一经发出,迅速上了热搜,引起网友们的关注,“太残忍了,为什么这个人大白天的持刀行凶呢?”网友们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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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最少有3个人被他伤到了,当时发生在下午的5点多钟,很多居民在小区里玩,当犯罪嫌疑人持刀行凶时,很多人都是一脸懵逼,这是拍电影吗?

有一位老大爷就是看了他几眼,没想到就遭受了杀身之祸,凶犯拿着刀追过来砍他,在毫无预备下几个人被砍倒了,现场最少有3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分别是一位白衣男子,一名灰衣黑裤的路人还有一名白衣老太太,看起来伤势都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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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警方接到报警以后迅速赶到现场,当场就把犯罪嫌疑人给控制了。经过核查,这个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性,64岁,是这个小区的居民,并且有精神病史。

7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7月4日17时39分,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接110报警,在铁西区兴工南街阳光花园小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接警后,我局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当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控制。

经核查,王某,男,64岁,该小区居民,有精神病史。该案件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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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报发出来以后,很多网友就不淡定了,一是对于警方能够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这个案件表示点赞;二是对于犯罪嫌疑人居然砍杀了3人,伤害了1人的重大罪行表示愤怒;三是看到这个凶犯居然有“精神病史”感到气愤,会不会又是“免死金牌”呢?

犯罪嫌疑人为什么突然行凶伤害小区里的4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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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于这件案子还在审理中,没有给出王某为何行凶的理由。

同住在一个小区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发生小矛盾、小争吵的可能还是有的,不过有深仇大恨的情况应该没有。

而且根据现场的视频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持刀行凶没有明显的目标,是看到人就砍,对被砍的人都不一定认识,不熟悉,所以报复行凶的可能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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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当时真有精神病发作,有精神分裂症,当时神志不清,控制不住自己的狂躁情绪,有可能就有伤害自己和伤害别人的想法和行为,这也就是他看到人就乱砍的原因,很大可能就是精神病发作了。

但是也有可能就是精神压力太大,心情压抑崩溃,想要发泄内心的不满,也可能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不一定就是精神疾病发作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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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史的人持刀行凶,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会不会免除死刑或者是刑罚呢?

很多网友担心,这个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杀人,“罪大恶极”,会不会因为有“精神病”就能免除刑罚,逍遥法外呢?

真的有可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王某精神病发作时,犯下了这种罪恶,可能不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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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表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但是如果王某没有完全丧生控制行为,或者是就是故意发泄的,那样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了,应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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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具体王某的精神状态是怎样的,还需要专业部门给予鉴定,希望能给他公正的审判,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交代,精神病史不是他的“护身符”。

最近伤人事件发生了几起,网友们也是有些担心,湖南3号有一家四口被杀,不知道有些人到底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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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觉得精神病也要严惩,“有精神病也必须严惩,这样的人非常危险,也是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如果真的发病了,伤害了家里人真的也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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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表达愤怒,“啥叫曾得过精神病?他怎么不杀他的家人?和生活压力有关吗?他就是故意杀人!必须死刑!家属必须赔钱给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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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于有精神病史的犯罪嫌疑人杀害3人伤害1人是怎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