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女孩跟着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支付她生活费1500元。但是,在女孩上大学之后,父亲拒绝继续支付学费和抚养费。女孩在多次索要无果之后,选择了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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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父女,按照正常的逻辑,即便是父母离婚,父亲也应该尽到自己为人父母的义务,这位父亲为什么就不愿意做呢?到底是谁错了?而法院最终会怎样判决呢?

女孩小马的父母是2017年离的婚,当时双方约定,小马跟着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支付小马抚养费1500元,直至小马年满18周岁。

这样的约定,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小马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又不在自己的身边生活——感情上无法给予小马什么,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偿也是在情理之中。

小马2023年考取了大学,她就要求父亲支付其在大学的费用,但是被父亲断然拒绝了。而他的理由是,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自己也有自己的家庭要承担。而现在,小马已经成年,她应该要自己承担自己的责任,而自己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小马的大学期间的各项费用。

因为多次协商,始终没有一个结果,小马在一怒之下,直接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父亲支付自己18周岁后的生活费每月1500元,2023年的教育费(学费6800元,住宿费1000元,电脑一台9000元,手机一部3000元),以及其余三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

女儿将父亲告上了法院,为自己讨要生活费,着看着就有些让人有些寒心。作为父亲,如果真的是没有能力支付小马的生活费用,选择断舍离,这应该是没有多少问题的,毕竟小马已经年满18周岁,应该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了。这没有多少的错误。

而小马是不是就错了呢?也不能完全这样看。因为在国内,父母对子女的付出从来都是无条件的。许多孩子就是上了大学,因为没有经济来源,父母还是会无私地为子女付出的。站在这个位置上讲,小马这样的要求也没有多少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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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不过分,是站在父母还在一起或者是父亲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之下,而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这是不能成立的。因此,尽管小马认为自己的要求天经地义,但是法律的判决可不是一个讲人情的地方,它要的是客观公正。

最终,江苏邳州市法院判决小马败诉,而他们的理由就是:小马已成年,目前接受的并非高中及其以下学历,亦非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要求被告继续支付抚养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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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曝光之后,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都认为小马做的有些过分,对她的父亲抱着同情的心理——

“天下那里有不爱子女的父母,如果不爱怎么可能会之前一个月会给1500一年就是一万八,孩子有时候也要考虑父母的难处,高中生是可以自己做一点事情挣钱的,暑假工,钟点工都有地方要。”

“能把父亲告上法庭就说明一切了,早就不存在亲情了,起诉是要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学费、杂费。谁能拍着胸口说每月固定给父母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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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购买电子产品等开销就知道没的戏了,只是单纯想上学的话不会加这个要求的~”

“好好跟父亲要钱,别出幺蛾子。一个让父亲伤透心的女儿,如何让父亲无怨无悔的付出!”

“喂条狗还会摇摇尾巴,有的父母离异的孩子就喂成了白眼儿狼,要钱理直气壮好像欠他八辈子债的仇人,这样丝毫没有亲情的子女不养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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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马的所求来看,确实有些过分了,如果你上大学了,所有的开销用度都是父亲的,那么母亲就没有抚养你的义务吗。这自然是不能被接受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对父女的关系应该是闹得很僵,之间应该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如此狮子大开口,父亲选择拒绝,也必然在情理之中。现在都已经这样疏远了,父亲还能指望你养老送终吗?

作为父亲,他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每个月拿出1500元抚养你到18岁。这是值得肯定的,要知道一般的父亲,没有多少能力,一个月的收入又能有多少呢?因此,无论这位父亲是不是经济能力有限,我们都没有理由指责他,因为他做到了自己该做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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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读者,对于小马为了上大学,向父亲讨要费用被拒绝,他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