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显示,2024年06月24日,沙河市医疗保障局因“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作出一次行政处罚(沙医保处字【2024】第001号),剑指沙河市人民医院。

沙河市人民医院因“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超限制用药等”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06月24日,#沙河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对该医院作出罚款2158118.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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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河北行政执法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