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据菲律宾总统通讯办公室、《菲律宾星报》《商业世界报》6月22至24日综合报道,马科斯总统已于6月20日签发第62号行政令(EO62),正式规定自7月6日起将菲大米税从35%减至15%(有效期至2028年),以增加供应、平抑价格、缓和通胀,但要求每四个月对大米关税进行一次审查。……(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据菲律宾总统通讯办公室、《菲律宾星报》《商业世界报》6月22至24日综合报道,马科斯总统已于6月20日签发第62号行政令(EO62),正式规定自7月6日起将菲大米税从35%减至15%(有效期至2028年),以增加供应、平抑价格、缓和通胀,但要求每四个月对大米关税进行一次审查。菲农业部长劳雷尔表示,经与农民团体磋商,已成功缩短关税审查期限。菲自由农民联合会主席蒙特马约尔表示,定期审查可能会缩短关税削减实际实施期,并可能将超出配额的大米关税恢复至35%。菲参议员艾美·马科斯指出,只有大米出口商从关税削减中受益,而不是大米消费者,米价不会自动下降,出口商正利用菲高需求抬高米价。菲农业产业联合会认为EO62是对菲粮食自给自足的“彻底否定”和对农民的“灾难”。

日期: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