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利·漫海棠”项目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尊敬的购房者: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要求及土地出让约定,保利(三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海棠区的“保利·漫海棠”项目应实行现房销售。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办理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在此,提醒各位购房者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后方可购买,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如需了解项目销售许可办理情况,可咨询市住建局房产市场管理科。

此函。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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